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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 2007/10/14 网管中心 关注度: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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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提出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要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06〕13号)、《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6〕11号),现就我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做优做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为目标,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着力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建立一支适应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普遍轮训一遍,其中文化课教师轮训周期为5年、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为3年。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专任教师中中、高级以上职称达到70%,专任专业教师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60%、实习指导教师达到100%;专业教师每两年进行两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践;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每年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1万名左右;继续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学校四级职教师资培训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国家级培训
1.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每年将选派350名左右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培训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时间为两个月。
2.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培训。每年从参加国家级骨干培训的教师中遴选20名左右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出国培训,培训时间为1-2月,重点学习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专业教学法,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3.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十一五”期间,支持我省一批发展势头好、社会声誉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从社会上聘请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任教,以补充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不足。特聘兼职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合同管理,采取灵活的聘任和报酬支付方式。聘期根据教学需要由学校自行确定。所聘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省级培训
1.教师出国培训。每年选派270名专业教师参加出国培训,专业包括: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汽车、电子商务、金融、国际贸易、文化、服装设计等专业,培训时间4-6周。
2.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每年组织800名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其中文化课教师300人)。培训时间1个月。专业教师培训参照国家级培训模式,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方式。专业教师培训将突出技能证书的考核和培训,重点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3.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参照国家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实施省级资助计划,资助方式原则上与国家资助计划一致。
4.职业学校教师“四新”培训。每年开展“四新”培训2000人,面向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针对生产和教学中“四新”内容,开展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培训时间2-3周。
5.管理者培训。每年开展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开展校长、管理者高级研修,每年选派30名校长参加出国培训,精心组织全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研修培训。
(三)市级培训
1.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各市每年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安排市级培训计划,文化课教师培训要与职教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专业要与省级培训所设专业互补,尤其是开设地区特色明显且省级培训未设置的专业。培训时间2-3周。
2.教师企业实践。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形式,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促进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模式改革。
各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管理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区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实际,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定点单位,共同开发制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各地要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考核和登记制度,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并将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情况列入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3.专业教师技能考核和鉴定。将“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大力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各市每年新增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总数的10%。
(四)校级培训
1.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各校要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教师培训提高制度。除国家、省、市级培训外,每年学校还应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2.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各校要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积极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际效果。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组织教师进行企业实践,鼓励和引导教师带着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边实践、边调研、边研发、边创新,不断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和学生到企业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学校选派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一起下到企业,要求教师在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和指导的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企业实践活动。
(五)培训基地建设
1.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12个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优化培训基地师资队伍素质和结构、提高基地培训设备的先进水平、促成培训基地与大中型企业的紧密联系,增强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
2.加强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的开发。结合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实际情况,依托省内培训基地开发我省职教师资培训重点专业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
3.加强师资培训的过程管理。做好师资培训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师资培训意见反馈工作,建立和完善师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四、组织实施
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大力宣传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列为学校评估、专业评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尤其是要结合《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课程改革与教师培训有机结合、同步实施。充分调动各地、各职业学校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2.加大经费投入。省财政继续安排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统筹用于教师出国培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等方面,市、县财政要根据当地职教师资培训规模和要求,在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或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要用于教师培训等工作。
3.加强师资培训的考核和奖惩。根据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实际,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从2007年开始正式启用《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样式见附件),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和考核。开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反馈意见信箱,每位培训教师必须反馈培训意见,撰写培训总结,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的建议。省将对职教师资培训工作先进的地区和培训效果优异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
4.建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地在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过程中,既要解决当前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探索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管理制度和培养培训模式,促进职教师资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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