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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试行)
  • 2022/4/25   教科室   关注度: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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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保证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激励和引导职业学校与广大教师积极开展和参与职教教科研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1.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各职业学校。

    2.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市职教各教科研中心组,各职业学校所属系部、教研室(组)。

    (二)先进个人

    1.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职教教研员、职业学校从事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市职教各教科研中心组正、副组长。

    2.教科研能手:教科研成绩突出的职业学校教师和专兼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科研。单位领导充分认识教育科研的重要意义,将教育科研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全校性的科研工作。学校领导能带头参加教育科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2.科研机构健全。单位设立了教育科学研究室,有专人从事教育科研工作。承担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科研工作会议或相关活动。要有市、县(区)、校三级课题网络(市直学校要有省、市、校三级网络),尤其是要有完善的校级立项课题。

    3.科研制度完备。有开展教育科研的中长期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有力;有教育科研工作的学年、学期总结考核和检查制度;有课题申报和成果奖励等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课题研究经费的保障制度。

    4.科研团队建设富有成效。学校教师具有科研意识,在科研知识普及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教育理论素质、热爱教育科研、能胜任教育科研需要的教科研骨干队伍。教师参与教科研面大,教科研工作有效促进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

    5.教科研成效明显。学校教科研气氛浓厚,多数教师能承担科研课题,并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有1项以上省级课题立项和3项以上市级课题立项。在省市技能大赛、教学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2项以上省级奖项。重视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每年有不低于总数三分之一的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获奖。

    6. 参与活动积极。认真、及时完成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职教教研室部署或委托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每年至少承办1次市级职教教科研活动(含市职教教科研中心组组织的教研活动)

    () 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1.中心组围绕全市职业教育教科研重点工作,合理制订年度教研工作目标和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主题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成员每年在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参加省级职教论文评选获等级奖) 人均不少于1篇。至少有1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选拔推荐并指导本学科(专业)教师参加省教学竞赛(教学大赛等),至少有1名教师获省二等奖以上奖次(含二等奖)。认真、及时完成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职教教研室部署或委托的相关工作。

    2. 各职业学校所属系部、教研室(组)能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正常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每周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年度内至少有2名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奖次(含二等奖),至少有1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教师在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参加市级职教论文评选获一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人均不少于0.5篇。

    3. 专门表彰年度内在省教学大赛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和教科研机构组织的其他专项教学竞赛获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所在系部、教研室(组)。

     ()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积极参与各项教科研活动、技能和教学大赛等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安排,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明显实效。

    3.主持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外有较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

    4.年度内至少在正式刊物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参加省级职教论文评选获等级奖。

    5.从事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6.参加省市级各项教学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组织者优先参评。

     ()教科研能手

    1.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2.积极主持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优秀课题、精品课题的主持人优先参评。

    3.年度内至少在正式刊物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参加省级职教论坛论文评选获二等奖以上。运用教科研成果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明显,教育教学效果好。

    4.专门表彰年度内在省教学大赛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和教科研机构组织的其他专项教学竞赛获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三、评选办法

    1.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职教教研室印发评选活动通知,确定当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

    2.各县(区)、各职业学校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的初评和推荐。参评对象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市职教教研室。

    3.市职教教研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将在淮安职教网公示后公布。

    本规定解释权归市职教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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