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大楚州学院 江苏省楚州职业教育中心校
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实施办法
职业教育不仅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能力。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学校主动密切联系企业,加强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这对于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能力素质结构,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国家及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法。
一、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和时间
1.凡我校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教师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进企业实践;
2.第一年参加工作的专业课教师,第一年全年进企业实践,不承担学校教学任务;
3.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进企业进行学习、开展调研,每两年不少于10天。
二、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文化、企业发展前景。
2.在生产一线顶岗操作演练,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3.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重视实践过程,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推行“订单”培养,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
5.探索教师与学生一起进企业实训的新路径。
6.教师带项目、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7.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8.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三、组织实施
1.由各专业部具体组织实施。各专业部应结合专业、课程建设需要,统筹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2.原则上由专业部安排教师到本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对口的岗位进行企业实践,或指导学生实习。教师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的,应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并报专业部经学校批准,未经审批者不予认可。
3.各专业部每学年放假前5天将下一学年教师《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安排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查各专业部安排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即组织实施。
5.教师参加与本人任课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单项技术培训、参加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课时数可折算成天数进行登记。
四、实施的具体要求
1.各专业部应积极为教师进企业实践搭建平台,根据专业需求,确定对口企业,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统一组织实施。
2.各专业部在下达下一学年度教师工作任务书时,须同时下达教师进企业实践任务,做到定岗、定员、定时。进企业实践教师须填写《企业实践申请表》。
3.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进企业实践应尽可能利用休息日和假期,尽量做到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教师应根据教学任务制订适合自己的实践计划。教师在进企业前应明确本次企业实践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4.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期间,各专业部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定期检查。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5.参加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实践,为企业提供服务。专业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校与企业为参与实践教师建立考勤、考核、登记制度,并作为教师今后职务聘任、考核和晋级的重要指标。
2.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回校后一周内向所在专业部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企业实践总结以及在企业实践期间形成的其他资料或成果,填报《企业实践考核表》,并由企业和学校盖章认可。由学校组织考核,《企业实践考核表》及总结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学校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把教师进企业实践的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未完成进企业实践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推荐为“先进工作者”等。
4.教师当年未完成进企业实践任务,暂缓晋升教师职称。
5.新教师第一学期进企业实践期间,足额发放工资。第一学期结束时,按照所学专业高级工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第二学期足额发放工资;考核不合格者,按工资总额的70%发放工资(如实行绩效工资,则取消其绩效工资)。学年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学年按工资总额50%发放工资。
二○○九年八月
附:
1. 楚州职教中心教师到企业实践申请表
2. 教师到企业实践安排表
3. 教师到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