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
淮职教研〔2022〕1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年度淮安市职业教育
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市职业教育各教科研中心组:
为鼓励和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市职教教科研中心组、职业学校和广大教师从事职教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和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全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2020-2021年度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1.教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各职业学校。
2.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市职教各教科研中心组,各职业学校所属系部、教研室(组)。
(二)先进个人
1.教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职教教研员、职业学校从事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市职教各教科研中心组正、副组长。
2.教科研能手:教科研成绩突出的职业学校教师和专兼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参照《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试行)》(淮职教研〔2017〕1号)文件精神。由于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评选改为每两年组织一次,故《评选办法》中的年限条件由“本年度”改为“每年”。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职业学校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初评和推荐。参评对象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职教教研室。先进单位评选材料单独装订。各校确定推荐的参加市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7天。市职教各教科研中心组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单独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材料。
2.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
3.认真填写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先进集体需提供参评集体所有人员名单并盖章),请于3月20日前报市职教教研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3078096@qq.com;纸质版盖章后直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无佐证材料不得参评。联系人:周玲;联系电话:83677128。
附件:1.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 | |
推荐类别 | | 部门 | | 人数 | |
2020-2021年度教科研工作实绩 (可另附页)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县(区)教体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职教教研室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推荐类别填写“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
附件2:
淮安市职业教育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单位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学位 | |
职务 | | 职称 | | 推荐类别 | | 从事专职教学管理工作时间 | |
个人主要先进事迹 | |
2020-2021年度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情况(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发表情况(附发表杂志目录) | |
2020-2021年度课题研究情况(附立项佐证材料与成果复印件) | |
学校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县(区)教体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职教教研室审批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推荐类别填写“教科研管理先进个人”或“教科研能手”;“从事专职教学管理工作时间”一栏,“教科研能手”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