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开放大学 淮安中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收缴教育科研成果及各类表彰材料的通知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奖励工作,结合市区教育局要求,决定收缴本学期教育科研成果及各级各类表彰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文章署名“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或“淮安区开放大学”的在职在编教职工,以及借用性质的老师。
二、收缴范围及要求
1.发表论文
要求:复印件1份(封面、版权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有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页)、原件(核查后返还)、中国知网(维普或万方)查询页1份,并请在正文右上角标明字数(含标点符号)。不标明或虚标数字者,按四分之一版面处理。
2.论著
要求:复印件1份(封面、版权面、前言、正文、封底)、原件1本、参编章节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
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后返还)
4.课题
申报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开题报告(需有专家签字论证及相关部门签章)、课题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题结题鉴定书(需有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部门签章)、结题证书。(只收两次,第一次收立项通知,第二次结题后收上述课题一整套完整材料)
三、上交材料的时间范围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以及2021年上半年发表本学期出刊的论文。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12:00前交赵江华主任处,过时不予登记。请各系、部迅速通知本部门所有课任教师。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