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大楚州学院 楚州职业教育中心校
教学工作常规
一、部门教学工作
1.新学年开学前一个月组织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核,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的教学计划须严格执行,不能无原则更动;专业部可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教学计划需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方可执行。
2.各专业部在开学前制定部门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主要由学期教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基本内容组成。部门教学工作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拟定,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从开学第一周开始执行;每学期由分管教学校长检查两次,学期结束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计划执行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3.指导并要求教师在开学前一周内制定课程授课计划,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专业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
4.各专业部在开学前一周编好教学进程表,报教务处并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执行。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班级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内容包括班级、班主任、课程名称、学时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周数安排、考试日期等。
5.各专业部在开学前编制好课程表并报教务处备案。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在开学前与作息时间表一并发至班级和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6.各专业部在部主任办公室设立上课签到簿,任课教师在上课前须本人到部办公室签名,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班级日志》。专业部每天须检查签到簿,每周检查《班级日志》,教务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上课签到簿和《班级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7.各专业部须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和学籍管理制度(含教学文书档案管理、教学业务档案管理、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8.严格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休学、退学、流失等情况须立即报教务处登记并备案,教务处按月将学籍异动情况上传国家学籍系统。
9.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0.每周按教研组组织各学科教研活动1-2学时。部门领导应分工深入教研组,对教研组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
11.每学期由校长主持进行一次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并作出书面分析总结,反馈至各有关部门。教务处和专业部每月召开一次教师、学生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活动;组织检查性听课、检查教案和作业布置批改、检查实践教学的情况、分析学生试卷等,了解教与学的实际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教师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调查、追究、处理责任制度。分管教学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教务处、实训处、专业部、教科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12.重视教学骨干的培养和使用,继续实行星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每年度对教学骨干的课堂教学质量、教科研成果、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等进行考评,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发挥他们的骨干示范作用。严格执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13.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继续实行师徒结对制度,各部门每月要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14.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考评标准。认真落实区教育局《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考核》方案,建立和健全教师考核制度,成立校长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教师考评小组,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评小组在对教师的平时考核检查的基础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教师的学年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15.每学期配合学校对教育系统借用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坚决予以清退。
二、教师教学工作
1.教师教学工作必须认真按照《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纲要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执行中对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所增删和调整,须经专业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在开学前一周内制定课程授课计划,经教研组或备课组讨论,报专业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授课计划。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按程序报批,并作记录说明。
3.教师要按照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开展教学工作,课程表、教学任务书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通过专业部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实行上课签到制度。任课教师在上课前须本人到部办公室签名,授课后应逐项认真填写《班级日志》。专业部每天须检查签到簿,每周检查《班级日志》,教务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上课签到簿和《班级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5.严格执行教学常规。
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使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更为科学、规范、有效。
(1)备课
文化课教师应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课教师应掌握专业技能,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课教师应具备开设两门以上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能力,并鼓励他们取得中、高级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过硬的操作技能,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精通工艺知识,掌握本专业(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或职业资格标准,能胜任教学工作。
备课要做到备学生、备内容、备方法。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实习课程一般编写日教案。不得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专业部每月进行一次教案检查,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
(2)授课
理论课程教师授课应做到以下几点:娴熟运用基本教学技能;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等运用正确的教学方法;重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三分之一的课堂教学须运用多媒体教学。
实习课程教师授课包括如下基本环节:组织教学;讲解本课题训练目标、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明确有关安全事项,并讲解示范;指导学生训练,巡回辅导;集中讲评;布置课外训练作业或思考题。
(3)作业
周作业量按中等程度学生完成时间约等于周学时数的1/3—1/2为宜。
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要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专业部每月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学校每学期至少抽查两次。
(4)辅导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组织互补等形式。
对辅导时间、内容作记录。
(5)考核
各专业部考试课程原则上实行考教分离,并建立课程题库。
任课教师应对考试进行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教学的目标。质量分析表在考核结束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要抽查阅卷情况,并对各课程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
6.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并作好听课记录和听课后的简评,以备查。
7.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实践是提高教学质量和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学年不少于两周。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二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其他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教师要参加教学研究实践,每学期应撰写一篇以上的教学论文,中学高级教师每年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者每两年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8.继续实行星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学校重视名师、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地选派他们参加有关专业实践和业务进修,开展教科研活动,及时了解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动态,开阔视野;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教材编审、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等工作。每年度对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示范课、业务讲座、教学科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论著、指导青年教师、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发挥其骨干作用。专业(学科)带头人每年考核合格者,可给予岗位津贴和年终奖励。
9.学校将继续实行师徒结对制度,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每学年学校将安排有经验的教师负责指导,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学校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让他们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各专业部每月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三、关于教师工作量的有关规定
教师工作量指教师从事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总量,包括班主任工作、课程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编写教学资料工作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
一、教师要服从学校和教学部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学校或教学部分配的班主任工作、课程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编写教学资料工作以及与教学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教师应满负荷承担课程教学工作任务(含早读、晚自习),每学期的满负荷是指学校学期总课时数除以专任教师数(校级和中层干部按局人事部门规定折算专任教师数);早读、晚自习和有关辅导也按此方法折算;能够正常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半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鼓励适当超负荷承担工作量。
三、课时系数
1.班额40—50人,课时系数为1。班额少于40人,课时系数为0.8。班额大于50人,课时系数为1.2。
2.对口高考三年级40—50人班级(科目)课时系数为1.2,40人以下班级(科目)课时系数为1,50人以上班级(科目)课时系数为1.4。
3.五年制大专三年级、 四年级、五年级省考课程,学生考试合格率达到80%,课时系数为1.2。
四、工作量考核
1.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且考核合格,学校按上级规定足额发放工资及各种福利;教师超额完成基本工作量,超出基本工作量部分按课时发放超课时津贴。教师没有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则按超课时津贴数额扣相应的校发工资及各种福利。
2.凡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不承担早读、晚自习任务,不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等,均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材料,学校如实记录在案。
3.学校按学期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的考核成绩和工作量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4.教师完成工作情况,将作为教师下次受聘任教、评先选优、职务晋升和评聘以及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