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体安〔2020〕23号
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将《淮安区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另根据淮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淮教安〔2020〕18号)文件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对安保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和专用校车驾驶人员等四类人员的资格审查,防止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和相关服务工作。
9月13日前,以各总校和区直(民办)各学校为单位,将属地各学校负责人签字的《淮安区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1)和各单位四类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集中上报局安监科509室。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区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校园安全是学校永恒的主题,学校是校园安全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对我区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作出明确要求: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严格第一责任人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亲自推动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工作,监督安全工作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工作突出问题。每月向全体教职工通报一次安全工作情况。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
2.坚持依法创安。牢固树立安全法治观念,依法健全安全工作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依法依规取得各类证照,及时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
3.依法设置管理机构。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将安全经费投入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保障安全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支出。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按照法律法规和创建标准,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网格公示、责任落实和平安校园示范校建设等为内容的平安校园创建,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各环节和各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学校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并签订从主要负责人到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实现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责任全过程追溯。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师生安全行为习惯,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素养。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职员工安全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继续教育考核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8.严格考核奖惩。每学期组织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工作绩效、晋级晋升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9.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依据《淮安区学校安全风险清单》,结合校情,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
10.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安全每天归零”意识,视隐患为事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师生员工及广大家长主动参与排查,积极发现并举报事故隐患。
11.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争取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联网。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12.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临时用电、涂装,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 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学校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管理事项。
15.提升科技创安水平。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工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全覆盖建立学校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6.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单位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17.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