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电气火灾防控 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淮教体安〔2020〕18号
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化校园和校车暨体育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县区行”活动要求,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建设“平安校园”,着力提升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开展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学校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学校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遏制校园电气火灾事故。
二、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日—30日
三、整治任务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成立有电气安全专业人员参与的集中整治检查小组,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检查要点》,自行组织检查,按时填报《淮安区学校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检查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治责任和防范预案,实现闭环管理。
(二)突出重点区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报告厅、体育场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地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治理。针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风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校园微信群、宣传栏、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器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工作对于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要严格落实电气火灾防控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稳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检查要点》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电气火灾安全自查检查,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气安全隐患,改造一批电气线路,培训一批从业人员。相关自查检查工作要留有记录,确保工作留痕、责任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区教体局将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学校彻底整改。
五、材料报送
6月30日前,以各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为单位,将所属各学校《淮安区学校电气火灾防控集中整治检查表》集中报送局安监科509室。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