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抓好专业教师实践技能的培养工作,促进我校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部必须按照要求选派部分专业教师利用暑期深入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派人员条件
1、我校在职在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专业课教师。
2、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安心学校本职工作,有积极进取的敬业精神,并具有培养前途。
3、各部要优先安排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其次安排专业基础课程教师,示范专业人数不少于2人。
二、挂职锻炼地点
根据各专业特点,采用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组织与个人自主联系相结合的办法落实挂职锻炼企业,挂职锻炼企业应是校企结合的校外实训基地,要求能无偿提供住宿。
三、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安排在暑期7月6日至8月24日,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30个工作日。
四、形式
参加顶岗工作,拓展实践知识,增强管理技能,了解行业发展动向,为教学改革探路。
五、计划申报
各部根据要求选派专业教师,并将名单和相关资料填写到《暑期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汇总表》,交实训处统筹协调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执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进行管理。
六、考勤及待遇
1、挂职锻炼结束后,及时写出个人总结(要求结合培训内容以及专业技能提高程度、体会等);由企业盖章的教师工作记录、企业获得的工资和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市场调查报告以及向部推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选或外聘实训指导教师人选,整理好相关资料交各部汇总后交实训处
2、教师暑期在企业参加挂职锻炼期间,视为正常上班,挂职锻炼期间的待遇除其在工厂所得外学校还给与一定的补助,但与其在企业获得的工资挂钩。(学校补助=企业获得的工资x企业获得的工资/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
3、考勤由实践企业记载,实训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根据企业记录按《学校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处理。
七、管理
1、实训处负责建立并保存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的文件和记录,更新及保存全体教师的企业培训档案,统一检查协调专业教师挂职锻炼计划的实施。
2、专业教师挂职锻炼结束时,要在返校后一周内提交所有记录,报部门和实训处存档。
3、暑期结束后学校对所有挂职锻炼的教师进行评估,评定挂职锻炼等级并把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所取得的培训成绩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能力评议的重要依据。
八、要求
1、各专业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挂职锻炼对自身和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端正态度,虚心学习,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2、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维护学校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