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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 2020/4/27   实训处   关注度: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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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习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我校的管理水平和实践教学水平,努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达教学任务、编写学期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计划

    1、各部根据相关教学大纲要求,制订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实验(实习)计划一律于开学前一周内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教学过程中实验(实习)教学如有变动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周以上的停课实习计划除在开学前各部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外其它不再安排这样的实习。

    2、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认真制定所任课程的实验实习学期授课计划。

    3、任课教师在制定所任课程的实验实习学期授课计划时,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并密切结合所使用教材及实验实习条件进行制定。

    4、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课程,任课教师在制定理论教学计划的同时还应分别制定出多媒体教学计划和实验(上机)计划。

    5、实验计划、实习计划一式三份。多媒体教学计划一式四份按统一格式,逐项填写,经专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按上述时间要求上交设备管理委员会。

    二、协调与审批

    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实验、实习教学计划。

    2、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和实训中心的实验、实习教学工作。

    三、教学实施

    1、各部和实训中心负责安排计划的落实并组织实验教师及机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2、需在校外其它单位进行实验、实习或实训的,各部和实训中心要按上述要求时间上报具体计划,经实训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实习教师共同来承担。任课教师要参加每一次实验课,搞好组织工作,保证出勤率,并记录实验、实习情况和结果。

    4、实验教师负责批阅和保存实验报告,记录学员成绩。

    四、考试与考核

    1、实习、实训、实验考核工作原则上要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内全部结束。

    2、实验成绩按平时成绩计入课程成绩中;实习成绩的计算:平时成绩占50%,实习考核或实习报告成绩占50%,并单独计入成绩册,并在该项实习结束一周内,由责任教师交实训处。

    3、实习、实验、实训考核不合格的,本课程不予及格,应参加补考,并按规定交纳实验实习补考费。

    4、补考工作由专业部和实训处共同组织。如因平时参加实验实习课时不足30%而不及格者,则必须补齐实验、实习,相关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5、实验、实习、实训考核工作由各部和实训中心组织,考核方法由专业组确定,但要重点突出能力考核,并要将方案交实训处审核。

    6、各部按照教学任务安排好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并在实施前一周内由责任指导教师制定出具体实习、实训实施计划并报实训处,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各部和实训中心、实训处要随时对各项实践教学进行检查考核。实习实训结束后,责任指导教师应在一周内将实习实训总结交实训处。

    7、实训处负责汇总各种数据、资料上报主管领导并制定出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

    五、时间教学教务管理

    1、学校所属各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实践教学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实践教学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2、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学期初、中、末)检查实验室的制度执行情况;实验日志、工作记录填写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保管情况、实训实习教学进展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报实训处。

    3、实训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实验室及实习实训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实践教学专题教研活动情况;(2)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3)实验、实习报告批改情况;(4)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情况。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学校主管领导、实训处、各部和实训中心定期不定期听取实验、实习、实训课,严格评课,反馈信息,及时交换意见以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5、各部和实训中心每学期要组织对实验教师、实训教师的听课检查,在此基础上实训处、各部和实训中心共同组织听取部分实践教学教师的实验、实训公开课,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使实践教学教师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提高。

    6、实训处组织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了解实践教学情况,听取部分任课教师对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7、在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方面,各部和实训中心提出具体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经充分论证后,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8、设备管理委员会不定期深入实习、实训现场,及时了解学生对实习情况和实习效果,了解实习、实训基地的情况,充分听取学生及教师对实习教学的要求和意见,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

    六、实践教学设备、物品采购:

    1、各部和实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购置设备物品及耗材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效益性进行充分论证。

    2、各部和实训中心根据论证结果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查后交校领导审批。

    3、校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共同与经办单位签定合同,后续事宜均按合同执行。

    4、实施过程中所购设备、产品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方面由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验收单上签字,并负责保修期内设备维修等方面的联系与具体维修。

    七、外聘教师及校外实验、实习的费用:

    1、各部和实训中心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须提前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报相关实验、实习计划及用款计划。

    2、经设备管理委员会确认落实后,根据学校的决定造表,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

    八、总结

    1、实训处、各部和实训中心、专业教研室及所属实验室在期末要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各部和实训中心及所属实验室要结合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和实验室现状,提出实验、实习、实训及实验室建设计划、建议和购置计划,由各部和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后交实验管理组,实验管理组针对库存及下学期实践教学需求实际,认真分析后汇总各项数据、资料报设备管理委员会。

    3、实训处审查后存档并提出是否修改建议,报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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