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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入学与就业协议书
  • 2007/5/21   网管中心   关注度: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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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学与就业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楚州职业教育中心校
    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并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条件;
    2、负责教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中职毕业证书;
    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
    4、负责收取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
    5、 负责面向上海、苏州等地安置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就业,转正后年薪达1.5—3.0万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校期间必须刻苦学习,努力争取获得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学历证书;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按时交纳学杂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
    4、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学生自理,受益人为学生。
    三、乙方在校期间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甲方不承担相关义务
    1、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各类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2、操行鉴定不合格或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处分毕业时仍未解除者;
    3、由于健康及其它原因,无法就业者;
    四、乙方入学后,若被发现患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传染病、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如癫痫、精神病等),甲方将给予劝退,并按退学处理。乙方在学习期间退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局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五、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毕业时间内有效。
    六、本协议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时自动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江苏省楚州职业教育中心校 乙方:学生    
    家长
    联系电话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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