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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区教育系统“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2018/11/2   总务处   关注度: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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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8〕27号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28个“119”消防安全宣传日,11月也是我省第13个“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进一步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增强全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校园,幸福家园”,决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开展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三、活动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这一活动主题,利用新媒体(微信、QQ、微博)、电子显示屏、国旗下讲话、橱窗、图片展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如高层建筑逃生、灭火器使用、安全用电需知等各类消防安全常识,认识火灾事故严重后果,不断增强师生员工新形势下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利用横幅标语、家长会、主题班队会、案例分析、演讲、学生征文、手抄报、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师生消防安全行为,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养,共同打造社会面齐抓共管宣传新格局,为构建“平安校园、幸福家园”做出更大的贡献。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学校至少悬挂2条以上横幅标语。

    (二)加强安全自查,清剿火灾隐患

    各学校要以隐患问题为导向,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理清本单位消防安全负面清单,严格管控措施,清剿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受控。

    1.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宿舍、实验室、图书室、教室、办公室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重点查处大功率违章电器使用情况,楼道内无易燃物品,保证楼道通畅,严禁任何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无违规停放和充电。

    2.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人员值日值班制度,做好对配电房(箱)、锅炉房、煤气管道、校车等重点部位的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及消防基础设施月检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检查情况,消防通道保持通畅,消防基础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应急逃生门正常开启,熟知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和方法。

    3.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各学校要在大型活动开展前,须认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消防设备、应急逃生门系统,要专门设置消防安全应急队伍,要会灭火、会组织人员逃生。

    4.食堂消防安全。有食堂的学校要全面检查燃气管道、接头、阀门,防止泄露。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其受潮、受热、腐蚀、损坏,不得私接临时用电线路。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不得堆放杂物。油炸食品时,锅内油量不得超过2/3,以防溢锅引起火情,定期清理灶台排油烟管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的预判、预估、预警和应对能力,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严格防控措施,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受到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严格自查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活动重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检查,清剿消防安全隐患。相关自查、检查工作要留有记录,确保工作留痕、责任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彻底整改。

    (四)及时报送材料。12月5日前,以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图片资料和《淮安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附件:

    1.《淮安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表》

    2.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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