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师生法治书画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淮安区实践,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艺术修养,夯实学生文化底蕴,培养青少年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校园美育和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大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根据淮法治办【2018】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五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师生法治书画竞赛活动。现将师生书画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大力推进法治化进程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时代特点,通过优秀法治书画作品,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熏陶、感染、带动全区师生陶冶审美情操、提升艺术修养、强化综合素养,促进学校法治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法治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师生。让每个教师和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展示一项以上艺术爱好,在艺术欣赏和教育中受益。
(三)推进法治工作。通过开展法治书画竞赛活动,不断丰富法治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内涵,推进全区法治教育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学生及教师。参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进行。
四、比赛形式
本次活动,以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为单位选拔比赛进行。
五、征集作品
(一)内容
1.书法作品:主要征集健康向上的法治古今诗词、楹联、歌赋、自作诗词联赋等。
2.美术作品:主要征集反映近年来我区风土人情和发展变化的法治作品(含法治手抄报)。
(二)规格
1.美术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雕刻及手工制作。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2.书法作品
硬笔书法、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作品信息填报要求
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安排专人对作者信息严格把关,统一要求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年级(班级)、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
(四)投稿数量
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不少于五幅相应组别的书画作品。
六、评分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这次活动设艺术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艺术作品奖: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分别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区局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作品获奖者的指导教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由区局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单位奖:由区局根据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比赛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宣传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淮安区中小学师生书画比赛作品登记表》、获奖作品照片电子版(按照作品大小进行剪裁,不允许有边框),认真组织各阶段活动,学校参与面广,举办集中展出。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区局颁发奖牌一面。
(二)评分办法
这次大赛由教育局组建评委组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书画大赛活动,切实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动员本校师生积极参赛。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好活动安排表,做到有序、扎实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把组织本次活动作为大力弘扬师德、提升师生艺术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过程。通过师生书画大赛,进一步提高师生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在广大教师队伍和全校学生中营造浓厚“习书法、爱艺术、守法纪”的良好氛围。
(四)广泛参与,民主公正。活动要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师生,充分体现活动的广泛性、参与性和多样性,发动和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大赛中来。
(五)严格要求,注重时限。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要于6月2日前完成作品征集登记及上报工作,报送教育局218室。
附件:
1. 《淮安区中小学师生法治书画作品评选申报表》
2. 《淮安区中小学教师参评作品统计表》
3. 《淮安区中小学学生参评作品统计表》
淮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6日
附件1
淮安区中小学师生法治书画作品评选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组别 | |
作品类别 | | 作品 名称 | |
作品规格 尺寸(长×宽×高) cm | | 所在学校 | |
指导 教师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任教学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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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别”一栏请填写教师组、学生组(学生组请填写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
2.教师作品不填写“指导教师”栏;
3.此表格附贴于作品背后右下角(建议书画作品用曲别针固定)。
附件2
教师参评作品统计表
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作品类别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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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务于6月2日前报送至教育局218室。
附件3
学生参评作品统计表
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 组别 | 作品 类别 | 作品名称 | 作者 姓名 | 所在学校 | 指导 教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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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务于6月2日前报送至教育局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