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淮委教发〔2018〕9号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委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7 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开局之年,是 “十三五”教育规划实施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新时代淮安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三种类型择优推荐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模范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近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师德高尚,以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群众为学校发展而
奋斗。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相关规定,
廉洁从教,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党的建设理论,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两学一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为中小学校党组织,可以是学校党总支内部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向教学第一线的普通教师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为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曾获得过区级(区委、市委教育工委)以上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本次不再推荐。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各乡镇(街道)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学校总支、支部负责本乡镇、本学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表彰对象的确定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局机关各支部直接向区委教育工委上报推荐表彰材料。
1.民主推荐。各乡镇(街道)、区直(民办)学校和局机关各支部要严格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遴选公示。区委教育工委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民办)学校和局机关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集体研究决定拟上报市委教育工委表彰人选和区委教育工委表彰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公开表彰。公示结束,在市委教育工委表彰之后,区委教育工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公开表彰。
三、有关要求
以各乡镇(街道)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学校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为单位,务必于5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报局党建办(局311室):(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各一份);(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份);(3)相关公示过程图片。
联系人:李伟清 联系电话:0517-85936198
工作邮箱:haqjgw@163.com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1、2、3;
2.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委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