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区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的统一部署,全区各学校应紧紧围绕淮文明办【2018】6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届淮安区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区教育系统动员大会精神,积极开展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其中“五个一工程”必做)”、“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园环境”“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为重点的创建工作,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整体推动学校的内涵发展。区文明办、局文明办将于5月下旬至各校全面督查创建工作情况。现要求全区各学校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于5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局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邮箱:jyjcjb509208@163.com。附上报要求:1.各乡镇学校以总校为单位集中上报,区直(民办)各学校直接上报。2.各学校上报工作落实情况时必须附学校分月工作安排(时间节点:2018年5月—2018年12月)。收到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