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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2012年1月修正)
  • 2018/4/22   网管中心   关注度: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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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2012年1月修正)

     

    2011年1月17日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6月29日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职工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建百姓放心的职业学校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总体平衡,体现差别。根据教师、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既要体现差别,又要总体平衡。

    (五)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制定依据

     

    (一)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省、区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三)我校的实际情况。

    (四)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借用人员、临代教师正常参加考核(不占用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考核程序

     

    2010年9月起,对全体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寒假中的工作纳入学年度第二学期考核,暑假中的工作纳入学年度第一学期考核)。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兑现外,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兑现。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自评与互评三结合办法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校级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办法一经通过,原则上不再改动,若在运行时发现有不完善确需调整的地方,须按有关程序修改。

    (二)教师自评。教师根据学校考核办法开展自我评估,上交自评表及相关材料,展示个人工作过程与成效。

    (三)领导、同行、学生(或家长)测评。学校组织领导、同行、学生(或家长)测评,全面了解教职工情况。

    (四)考核组考核。学校成立干部考核组(负责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考核),综合高中部考核组、信息技术部考核组、机电部考核组、电子部考核组、开放中心考核组(负责对在本部门工作的人员考核),培训部考核组(负责对承担培训部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进行考核。)工勤人员考核组(负责对全校工勤人员考核)。

    (五)结果反馈。各考核组将初步考核结果交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在全校公示三天以上,接受教职工监督。(如被举报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当事人学期全部考核成绩按○分计,并在全校通报)。

    (六)计算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计算各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在学期结束时发放。

     

    六、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职工履行《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三)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组织课外时间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情况。

    (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包括参加教研活动、发表论文、课题研究、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

    (五)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学生巩固率、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七、干部考核办法

     

    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规定课时量情况和实际工作表现。

    中层以上干部按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标准划拨,单独进行考核发放。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分别按1.4、1.2、1.0、0.6的系数计算。担任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每周应分别承担全日制课时3节、5节、6节(有特殊规定或负责特殊任务经校长会研究同意的除外),不足课时按每节8元扣发,超过规定课时的部分按每节10元发放。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取得其它成绩的,额外计算。

     

    八、教师考核指标要点

     

    (一)工作量

    1.基本工作量。学校基本工作量暂定为每周(不含双休日、节假日)12节。

    2.担任教辅工作的教师按周补4课时计算。

    3. 学校安排特殊任务、特殊岗位的同志圆满完成任务后由其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学校行政会研究认定工作量。

    各部按周统计、按月公布、按学期计算所有在本部门任课的教干、教师当月课时量。

    (二)工作表现(20分)

    1.职业道德(8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一视同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格遵守教育系统“五条禁令”。凡师德方面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本项以○分计算。

    2.德育工作(4分)。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3.教学常规(8分)。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辅导及时、有针对性;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调动学生学校积极性;坚持教后反思;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此项由各考核组根据平时观察、记载和教干、教师现实表现,定性评价,定量积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等第不超过在本部门任教教干、教师总人数的30%,良好不超过30%,优秀等第得20分,良好等第得18分,合格等第得15分,不合格等第得○分。跨部门兼课的教干、教师,分别参加任教部门考核,取各部门考核成绩平均分为其考核成绩。

    (三)工作成效(20分)

    1.教学效果(6分)。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得2分;学生学有兴趣、学法得当、学力增强,较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得1分;在部门、学校、上级部门等组织的教学考查、抽测、检查学生成绩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分。

    2.育人效果(6分)。课堂纪律良好得2分;任教班级的学生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学风良好的得2分;学习困难学生有较大进步的得2分。

    3.教研成效(4分)。在部门、学校等开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等得4分。

    4.学生评教(4分)。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4分,80%以上的得3分,70%以上的得2分,60%以上的得1分。

    此项由考核组根据平时观察、记载和实际效果进行评分。其中每学期班级流失学生数在全校前5名且学额巩固率在倒数前5名的班级,扣该班班主任5分;流失学生数在全校后5名且学额巩固率在全校前5名的班级,奖该班班主任5分。

     

    九、工勤人员考核指标要点

     

    (一)工作量。各岗位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的难易程度。

    (二)工作表现

    1.职业道德。政治思想觉悟高,不搞无原则纠纷;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任;为人正派,言行规范;关心集体,热心服务。

    2.团结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 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串岗,不私自外出,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按时参加升旗和各种会议。

    (三)工作成效。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热心为教学服务,热心为师生服务。

    工勤人员考核由考核组根据平时观察、记载和实际效果进行定性评价,定量评分。工勤人员按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60%的标准划拨,单独进行考核发放。分别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人员,其中优秀不超过总人数的20%,良好不超过总人数的30%,合格系数为1,良好为1.1,优秀为1.4,不合格为○。

     

    十、老同志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对于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职工,学校给予特殊照顾。凡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对学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的,按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取得其它成绩的,额外计算。

     

    十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奖金和考核工资三部分。

    (一)津贴

    1.班主任津贴:全日制在校班级按班均25人以下每月200元、26—45人300元、46人以上350元标准由各部考核后发放,顶岗性实习班级按班均每月200元(班额低于25人按150元计算)、生产性实习班级按班均每月100元(班额低于25人按80元计算)由各部考核后发放;开放教育中心按班额30人以下每月50元、31—60人每月100元、61人以上每月150元标准(同一人担任2个班级、3个班级、4个班级班主任的,其班主任津贴总数分别乘以0.9、0.8、0.7计算,最多不得超过4个班级)由开放中心考核后发放;培训部中长期(两年以上)班按班额30人以下每月50元、31人以上每月100元标准由培训部考核发放,短期培训班班主任每学期一次性发放100元班主任津贴。

    2.全日制部正职主任津贴:每月300元。

    3.骨干教师津贴:教师被评为省、市、区、校级骨干教师,在任职期内,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按每月100元、80元、60元和40元发放骨干教师奖(学科带头人、中心教研组成员、青年教师新秀分别按1.2、1.0和0.8系数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发奖金,一人同时有多项荣誉的按最高级别计。

    4.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年级组长每月120元,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50元。

    5. 全日制课时津贴:周均12节(含12节)以下的按每节课8元发放津贴,超过的部分按每节10元发放津贴。

    6.早、晚自习津贴:早读、晚自习每节6元。

    7.监考津贴:开放教育考试按考试时间两小时以下的每场20元、两小时以上的每场25元标准由开放中心考核发放;五年制省考科目按每场15元标准由高职处考核发放。

    8.开放教育论文指导津贴:指导本科生论文写作的每生50元,专科生的每生40元。

    9.开放教育论文答辩津贴:本科答辩每场组长120元,组员100元,专科组长100元,组员80元。

    10. 开放中心授课津贴:按专科每门课(不同班级安排同一门课、同一时间辅导的按一门课计,以开放中心学期初安排的课表为准,下同)400元、本科每门课500元由开放中心考核发放。

    11.五年制毕业设计指导津贴:指导理工类的每生50元,侧文类的每生40元。

    12.培训部授课津贴:担任培训部中长期(两年以上)班教学任务的,每门课每学期发200元。

    13.行政值班、加班津贴:每人每天20元。

    (二)奖金

    1.满勤奖:每月150元,教学部人员由各部考核、记载、核发,其它人员由校长办公室根据行政值班检查、记载情况核发。上班、集会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上课(含早读、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旷工每天扣40元,旷课一节扣50元,工作时间脱岗、串岗、打牌、下棋、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干私活、办私事以及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发现一次扣发20元,学校检查到教职工有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而部门没有发现的,每人次扣部门主要负责人50元。

    2.表彰奖励、论文论著奖励、课题研究奖励、竞赛奖励、对口高考奖励、招生奖励(奖励责任人部分)、宣传报道奖励等按学校已有的制度执行。以上奖金原则上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出。

    (三)教师考核工资

    教师考核工资的计算:该同志考核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津贴+奖金+干部单独划拨部分+工勤人员单独划拨部分+老同志单独划拨部分)]÷教师考核总得分×该同志考核总得分 。

    (四)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津贴+奖金+考核工资。

     

    十二、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本方案由学校第五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17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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