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 师 师 德 考 核 方 案
(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和淮安市楚州区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贾朝东
副组长:刘正发 刘卫东 徐建波
组 员:刘 峰 陈锦洲 何 忠 王寿勤 张佩清
李学喜 高学斌 李忠民 卢 松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另见《细则》)
三、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各部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50%;
2.学生民意调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20%;
3.教职工互评(各部进行),占10%;
4.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占20%。
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五挂钩
1. 直接与评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达不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2.直接与评先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评选。
3.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两年内达不到良好以上者,不予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4.直接与奖金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年度学校发放的各类奖金。
5.直接与本人工作聘用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对该同志缓聘或解聘。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年结束前对所有教职工进行考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每学年各部按教师总数15%左右的比例推荐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参与全校师德模范的评选,最后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全校10名师德模范,并给予表彰奖励。
附:《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二〇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