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开展“诗词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淮教办〔2016〕57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区诗词协会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学校“诗词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9日、10日
二、检查内容
1.诗教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诗社组织建立情况;
2.学校诗词文化氛围营造情况;
3.诗词教育课程设置、诗词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4.“诗香校园”创建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检查对象包括各乡镇两中心学校、区直(民办)学校;
2.分成五个检查组
第一组:三堡、林集、南闸、南闸职中、白马湖、淮安中学、
文通中学、外国语学校、曙光双语学校;
检查人:项 生 陈定国 王永祥
第二组:建淮、马甸、上河、平桥、平桥中学、朱桥、朱桥中学、溪河、楚州中学;
检查人:李雪琳 严永年 陈精国
第三组:车桥、施河、泾口、流均、博里、仇桥、车桥中学、
实验中学、淮安工业中专;
检查人:花天银 杨冬宝 许双林
第四组:复兴、复兴中学、苏嘴、茭陵、顺河、季桥、城东、
红军小学、红军中学;
检查人:孙 勇 张志友 崔 耀
第五组:席桥、钦工、宋集、淮城、钦工中学、楚州实小、
新安小学、吴承恩中学。
检查人:咸高军 曹树春 邵乃富
3.检查联络员:刘 志 张 伟
联系电话:85936615 13511523890 15996174466
4.检查方式包括自查自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价;
5.具体检查评估依据《淮安区“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表评》。(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