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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2018/4/22   网管中心   关注度: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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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开展“诗词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淮教办〔2016〕57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区诗词协会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学校“诗词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9日、10日

    二、检查内容

    1.诗教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诗社组织建立情况;

    2.学校诗词文化氛围营造情况;

    3.诗词教育课程设置、诗词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4.“诗香校园”创建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检查对象包括各乡镇两中心学校、区直(民办)学校;

    2.分成五个检查组

    第一组:三堡、林集、南闸、南闸职中、白马湖、淮安中学、

    文通中学、外国语学校、曙光双语学校;

    检查人:项    陈定国  王永祥

    第二组:建淮、马甸、上河、平桥、平桥中学、朱桥、朱桥中学、溪河、楚州中学;

    检查人:李雪琳  严永年  陈精国

    第三组:车桥、施河、泾口、流均、博里、仇桥、车桥中学、

    实验中学、淮安工业中专;

        检查人:花天银  杨冬宝  许双林

    第四组:复兴、复兴中学、苏嘴、茭陵、顺河、季桥、城东、

    红军小学、红军中学;

        检查人:孙  张志友   耀

    第五组:席桥、钦工、宋集、淮城、钦工中学、楚州实小、

    新安小学、吴承恩中学。

    检查人:咸高军  曹树春  邵乃富

    3.检查联络员:刘  志  张  伟

      联系电话:85936615  13511523890  15996174466

    4.检查方式包括自查自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价;

    5.具体检查评估依据《淮安区“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表评》。(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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