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并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规范教师行为,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继续教育情况,促进教师知识更新和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水平。
三、注册范围
(1)全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地方教研室、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者,应申请首次注册;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前已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也应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经省教育厅正式批准设置的五年制高职学校、五年制高师学校或增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校教师不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四、工作安排
(一)成立小组(9月7日——9月10)
成立区直学校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各乡镇以总校校长为组长的教师定期注册领导小组,负责本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各领导小组要做到分工明确、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及时为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答疑解惑,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宣传发动(9月11日——9月16日)
各乡镇、区直学校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相关政策的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让每一位教师清楚的了解实施五年一次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目的和意义。以保证这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
(三)开展培训(9月17日——9月30日)
各单位在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后可采取集中培训、分组培训及个别辅导等形式对本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进行网报前的培训指导,让每一位符合定期注册条件的教师了解网报工作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以确保网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网上报名(10月10日——11月10日)
申请注册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遵循网上申报流程进行注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向教师资格注册机构提交注册申请,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五)学校审核(11月10日前)
注册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任教学校提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申请材料,任教学校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如实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为申请人出具年度考核证明、师德考核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
(六)现场确认(11月11日——11月30日)
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按人事隶属关系与将本范围内在编在岗教师注册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具体注册人员对学校所报申请者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本区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扎实推进。要妥善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平稳、顺利开展。
附:淮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领导小组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