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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答记者问一
  • 2018/2/24   网管中心   关注度: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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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它与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有什么联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2016年,中央深改组要求尽快印发有关校企合作促进的政策文件。为此,我们在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基础上,以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形式发布《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对《办法》文稿进行了修改,并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等商得一致,于2018年2月5日联合印发,3月1日正式实施。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战线和社会多年的呼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在2017年底,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文件包括7个方面30项政策,这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共同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意见》更多侧重产教融合,《办法》更多侧重校企合作,两个文件共同形成了职业教育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向深入的政策“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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