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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重点人群专项排查的通知
  • 2017/6/20   网管中心   关注度: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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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7〕25号

    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重点人群

    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近期,江苏、山东、广西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周边先后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师生生命安全。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以及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极易导致涉校涉生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引发人民群众恐慌心理,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压力。因此,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各学校务必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学校及周边相关人员情况,将专项排查工作抓紧抓实。

    二、扎实排查,准确掌控相关人员信息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在辖区内对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并扬言报复的人员要立即纳入重点排查,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书面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各乡镇(街道)总校和区直(民办)各学校于6月23日前将排查登记表书面(加盖公章)上报局安监科,无上述人员的单位作零报告(排查登记表附后)。

    三、过细工作,协助管控疑似重点人员

    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特别是有暴力倾向的重点人员,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各司其职”原则,向当地政府及派出所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切实落实好相关方责任。坚决防止该类人群发生现实危害。

    四、加强防范,做好学校值班及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力度,严防重点人员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周边活动。对发现有易肇事肇祸倾向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地方政府、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共同配合,妥善处置,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附:淮安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排查登记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淮安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排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上报日期: 2017年6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重点人群类别(在相应栏目打

    监护人

    属地学校

    备注

    刑满释放人员

    社区

    矫正

    人员

    精神

    病人

    流动

    闲散

    人员

    涉校

    涉生

    矛纠

    人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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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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