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开展“诗词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淮教办〔2016〕57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区诗词协会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学校“诗词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二、检查内容
1.诗教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诗社组织建立情况;
2.学校诗词文化氛围营造情况;
3.诗词教育课程设置、诗词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4.“诗香校园”创建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检查对象包括各乡镇两中心学校、区直(民办)学校;
2.分成五个检查组
第一组:三堡、林集、南闸、南闸职中、白马湖、淮安中学、
文通中学、外国语学校、曙光双语学校;
第二组:建淮、马甸、上河、平桥、平桥中学、朱桥、朱桥中学、溪河、楚州中学;
第三组:车桥、施河、泾口、流均、博里、仇桥、车桥中学、
实验中学、淮安工业中专;
第四组:复兴、复兴中学、苏嘴、茭陵、顺河、季桥、城东、
红军小学、红军中学;
第五组:淮城、席桥、钦工、宋集、钦工中学、楚州实小、
新安小学、吴承恩中学。
3.检查方式包括自查自评、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价;
4.具体检查评估依据《淮安区“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表评》。(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淮安区“诗词进校园”工作专项检查表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评选指标 | 评选说明 | 自评分 | 区评分 |
A1 组织 领导 15分 | B1(3分) | 将诗词教育列入课程计划。 | 以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为准。 | | |
B2(10分) | 制订开展活动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 查阅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为准。 | | |
B3(2分) | 有诗教活动主题和口号。 | 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 | |
A2 环境 设施 30分 | B4(10分) | 有浓烈的诗教氛围。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B5(4分) | 学校有专门诗词展示的地方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B6(3分) | 学校藏有诗教方面的书籍。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B7(3分) | 班级设有诗词角或校园设有诗词橱窗,并经常更新内容。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B8(5分) | 有关诗教工作内容挂在校园显著位置。 | 以现场检查为准。 | | |
B9(5分) | 创建诗香校园的网页,或者编辑诗教书刊。 | 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 | |
A3 活动 开展 25分 | B10(5分) | 成立诗词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 以查阅相关教学资料和现场座谈为准。 | | |
B11(5分) | 诗教形式丰富多彩,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活动。 | 以现场检查资料为准 | | |
B12(5分) | 学生在各级诗教活动中踊跃参加且成果显著。学校积极组织“经典诵读比赛”。 | 以活动图片和现场记录为准 | | |
B13(5分) | 教师在评选活动中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既指导学生学习,又自主学习,在读诗中提高诗教工作水平。 | 以活动记录和活动图片为准。 | | |
B14(5分) | 学生的诗教与家长及家庭诗教形成经常性的互动与沟通。 | 以活动图片和现场记录为准。 | | |
A4 工作 效果 30分 | B15(3分) | 拥有自己的教师学生作品,或者介绍成功的经验做法。 | 以查看报刊资料内容为准。 | | |
B16(6分) | “诗香班级”、“诗香小组”、“诗香家庭”的评选达到一定的要求; | 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 | |
B17(5分) | 师生员工对创建“诗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8%以上。学生家长对创建“诗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80%以上。 | 以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为准。 | | |
B18(5分) | 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学生无不良行为。 | 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 | |
B19(4分) | 在刊物(县、市、省、国家级)上发表关于诗教的文章和论文。 | 文本出现为准。 | | |
B20(7分) | 工作有创新,活动有特色 | 以查阅相关资料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