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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区综治委《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 2017/4/6   网管中心   关注度: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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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7〕14号

    关于转发区综治委《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谐稳定,顺利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现将区综治委《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淮综治学校组〔2017〕2号)转发给你们,希积极与属地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4月5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


    淮安市淮安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淮综治学校组〔2017〕2号

    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治委,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和谐稳定,保证全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2017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淮综治〔2017〕4号)和《关于做好预防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工作的通知》(淮综治办〔2017〕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至5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以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凝聚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强力整治隐患,切实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区科学跨越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成立全区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咸勇担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高云海、公安分局副局长潘如标、区综治办副主任张宏伟任副组长,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各负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高云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综治委(办)领导下,由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牵头具体负责辖区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校园治安秩序整治,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精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和安防器材。加强对学校安保工作的管理与考核,认真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值班护校等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以及出租房的排查与管理,加大巡逻力量和见警率,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和各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区教育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交通秩序和接送车辆整治,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加强交通管理,整顿交通秩序,完善停车线,设置减速带、提示牌等交通提醒指示标志和设施,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与监督,严厉查处无牌、套牌车辆和报废车、改装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以及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乘坐、超速行驶、车证不符等违法违规接送学生的现象。(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和餐具消毒等制度。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小餐桌治理,杜绝“三无食品”,清理整顿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向学生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含有博弈性质的食品、用具、玩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确保周边秩序井然。

    清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附近的游商摊贩、饮食场所、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行为。及时拆除学校周边各种违法违规建筑,制止挤占、开发学校用地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垃圾和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区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整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及时拆除不符合疏散要求的防盗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积极整修老化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对达不到要求的走廊护栏、窗台进行加高防护。加强“三防”设施达标和技防设施建设,保证投入到位,建设到位。加强师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排查师生和学生间存在的矛盾纠纷,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确保师生精神健康。

    加大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整治力度,校园200米范围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歌厅、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查处证件不全、擅自营业的各类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游戏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音像书刊专卖店的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书刊专卖店和流动摊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租借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加强学校周边小诊所、出租房等管理,校园周边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和管理,及时删除和封堵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杜绝网吧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区文广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

    各乡镇教育总校、区直(民办)学校牵头联合辖区内各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并填写《淮安区学校周边环境自查情况报告表》,并于4月12日前报教育局。对排摸出来的问题报告乡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月11至4月25日)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交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对照职责,开展重点整治行动,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针对难以解决的突出的问题,在区综治委领导下,由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联合整治行动成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巡查频次,查找薄弱环节,提高整治效果,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是保障全区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前提,也是确保学校及周边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二)各司其职,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公安、文广新、城管、交通、卫生、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责任。区教育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联合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内治安、交通安全管理,设立车辆禁入区和禁鸣区,充实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人员认真查验。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督查,立足长效。

    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完善工作考评体系。要全面推动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卫机构建设以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认真总结,严格考核。

    整治工作结束后,请各乡镇教育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于5月31日前将工作小结、专项治理图片等相关材料报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评结果列入乡镇(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作为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

    人:王国超;

    联系电话:85936803;

    电子信箱:jyjaqb187@163.com

    淮安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日

    淮安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日印


    淮安区校园及周边环境自查情况报告表

    排查单位:                                                   时间:

    序号

    排查内容

    自查结果

    (有或无)

    存在问题及涉及学校

    问题单位、商户

    (个人)名称

    问题单位、商户地址(个人电话)

    备       注

    1

    有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2

    有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等业务为主的诊所

    3

    有无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有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有无“三无”食品摊点

    4

    有无迷信、恐怖、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

    5

    有无非法运营车辆搭载学生;有无 “护学岗”;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道口有无交通标志标线;有无违规占道等现象

    6

    有无卫生死角或污染企业等

    7

    校园“三防”是否到位;排查整改机制是否健全;有无安全隐患

    8

           其    他

    备注:1.自查范围为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2.此表于412日前由各学校填写后,纸质稿报教育局安监科,电子稿报邮箱jyjaqb18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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