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7〕7号
关于印发《淮安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有效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学校负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领取、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淮安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
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本学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上旬)
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工作,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3月中下旬至12月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9月深化提升)
各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排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
各学校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局安监科。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学校危险化学品储存、领取、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学校危险化学品档案。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学校要组织开展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门档案。
(二)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夯实基础,科学存放。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完善监控检测,强化教育指导。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
各学校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制度上全覆盖,责任上全落实,监管上无漏洞。
(四)依法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要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
2.严格规范依法依规检查。各学校要加强事前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立即整改,不留后患。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应急演练,要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及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危化品的科学认知水平。鼓励教师特别是专岗教师积极参加化工安全网络教育,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总校、区直(民办)学校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并分别于2017年3月底和9月底前将《淮安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见附件)报局安监科。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并列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附件:《淮安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3月7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发
附件:
淮安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
学校名称: 检查日期:2017年 月 日
项目 | 专项整治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是 | 否 |
一、 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工作 | 1.是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 |
2.是否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 | | |
3.是否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 | | | |
4.是否规范设置、严格管理校园内部危险化学品仓库(橱柜),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良好; | | | |
5.是否建立完善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并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企业尽快将积压的危废品予以分批处理,并逐步建立学校和危废处置企业长期合作、定向处理机制。 | | | |
二、 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整治 | 6.是否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并留有文字记录; | | | |
7.是否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 | | | |
8.校内餐饮经营单位是否在人员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 | | | |
9.是否对燃气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常识方面的专门培训; | | | |
10.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 | | |
11.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 | | | |
12.是否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 | | |
说明:1.本次危化品综合治理涵盖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2.无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也要上报;3.检查表分别报局安监科、乡镇总校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
检查人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