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7〕6号
关于开展全区学校“综治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区教育系统综治与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切实为“平安校园示范区”建设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教育局根据淮综治办〔2017〕4号文件精神,决定3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综治与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和市第七次党代会以及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淮安建设、全力护航发展大局”为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质效,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及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建设平安淮安区营造良好环境。
二、宣传重点
围绕“深化平安淮安建设、全力护航发展大局”宣传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宣传学校综治与平安校园建设的重点举措、重点项目、成功经验以及典型人物等。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板报、橱窗、主题班会、家长会、一封信、手抄报、征文演讲等多种宣传方式及平台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让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3.各学校要利用《淮安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巡礼》宣传片(影像视频已上传至局安监科邮箱:JYJAQB187@163.COM,密码:85936187,各单位自行下载,组织观看。),广泛宣传我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4.要通过板报、橱窗、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先进个人、平安法治志愿者、普通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活动剪影,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主要措施
各学校要有效搭借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等新老媒体,综合运用文艺汇演、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手册、公开信等形式,力求把宣传触角从学校延伸到村居和家庭,形成持续集中、高潮迭起的综治舆论氛围。
1.创新宣传载体。在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模式,强化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通过创作微电影、微视频、H5页面等新形式广泛宣传学校的典型经验、取得成效等,进一步放大工作成效。
2.丰富宣传内容。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要求,深度挖掘学校在综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和经验,结合学校特色和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重点工作以新闻通讯、深度解读、系列宣传等形式充实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深度,扩大影响力。
3.扩大群众参与。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立足本乡镇本学校实际,将综治平安文化与地域文化、学校特点、地方特色等有机融合,邀请地方群众或学生家长发挥一技之长,指导学生以生动活泼的秧歌、诗画、小品、小调、说唱等形式,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综治主题作品。
4.巩固宣传阵地。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通过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学校要把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综治与平安校园建设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贴近群众,讲求实效。宣传内容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宣传活动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推进重点惠民工程,合理安排宣传时间,形成长流水、不断线的宣传态势,以工作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本次宣传活动将列入年度安全考核范畴,各学校要严格督查,扎实推进。宣传月活动期间,教育局将组织督查指导,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于4月3日前须将综治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含照片、原始资料复印件)报区教育局安监科。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