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
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各学校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教育局对各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结果进行专项监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校园商店、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自2月11日至2月20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11日—3月15日)各学校完成食堂及校园商店的自查,确保校园内食品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二阶段(2月16—2月20日)教育局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结果进行专项督查抽查,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四、检查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高中及以上学校对外承包经营是否严格准入条件,是否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
2.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看是否持有有效的证件,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和转让、涂改、出借、出租等行为。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看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从业人员着装是否整洁规范。
4.硬件设施和场所环境卫生状况。看所需设施设备是否齐备,运行是否良好;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是否具有“三防”等防护措施,场所与污染源的距离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等。
5.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大宗食品及以外的食品原料采购的文件精神。采购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证索票及建立台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渠道来源是否合法,储存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是否安全,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学校(幼儿园)食堂重点查看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6.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规范。看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是否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以及食品原料的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是否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霉烂过期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等。
7.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执行情况。看清洗消毒和留样设施是否齐全和够用,是否按照要求清洗和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8.学校商店出售的食品糕点类、乳制品类采购,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的文件精神,是否有严禁在校园出售的辣条、辣皮、辣棒及相应变异辣味食品。
9.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实施情况。看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要求执行;是否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主动建立信息公示牌,是否主动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软硬件条件使其达到相应规范要求,各项管理是否规范
五、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以各教育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为主体,牵头所属学校、幼儿园,组建专项检查组,按照学校自主查为原则,具体负责本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主动汇报、协调、邀请城管、派出所、市场监管等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区食安办与区教育局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春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学校就餐人员集中、风险高,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记录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组织培训,再度排查。各校学、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和开学后,适时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扎实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3.加快评定,提升等级。各学校要精心准备谋划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提升计划的实施。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学校加大提升改造投入建设力度,确保2017年底全区学校(幼儿园)300以上的必须全部达到A级食堂。绝对杜绝C级食堂的出现。
4.强化监管,严格追究。各教育总校、区直(民办)学校,按照职能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所属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反纪律等违规行为,要分门别类,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5.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各学校要加强与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相关股室的沟通与联系,按要求报告工作进展,做到信息互通和共享。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服务于教育事业。2月底前,各学校、幼儿园将自查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安监科。
附件: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7年2月7日
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
序号 | 自查项目及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备注 |
| 学校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 |
| 学校是否建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 |
| 学校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 | | |
| 学校食堂及商店有无《卫生许》。 | | |
| 学校食堂及商店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 | | |
| 学校食堂及商店各项卫生设施是否齐全、卫生环境是否清洁、干净、地面无污水、杂物。 | | |
| 三防设施是否到位 | | |
| 是否按照市、区两级规定的大宗食品及以外食品原料中标要求进行采购。 | | |
| 是否有过期、三无食品及原料存在。 | | |
| 学校食堂及商店所购食品原料是否索证索票(查记录) | | |
|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摊点 | | |
| 食堂留样是否规范,泔水去向是否明确 | | |
| 学校食堂水源及供水设备是否卫生安全 | | |
| 库房物品摆放是否符合隔墙,离地,整齐,是否有食物与化学物品混合存放。 | | |
| 监控是否全覆盖、影像并留存一定的时间 | | |
| 餐具、刀具、砧板是否按要求消毒,清洗,并留有记录 | | |
| 是否严格遵守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用餐、人员、应急等相关要求 | | |
| 到目前为止,各类食品安全检查交办的任务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 | | |
| 是否对师生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要有文字资料、图片等) | | |
学校: 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