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办师﹝2016﹞2号
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出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盐化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单位:
选派优秀教师出国研修,是扩大教育合作交流与开放的重要途径,是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2016年教师出国培训主要围绕基础教育改革重点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设置项目,分为英语教师雏雁计划、省专项研修班、分市专题研修班三个类别,现就我市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英语教师雏雁计划
英语教师雏雁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旨在培养一批英语专业基础扎实、听说能力强、掌握英语语言教学方法、了解英语语言国家文化的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对象为具有本科学历,教龄2年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专职英语教师。省教育厅已于2015年12月份通过各地推荐、统一测试、择优选拔的方式确定派出人员,我市派出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省专项研修班
省专项研修班由省教育厅直接组团,包括幼儿园游戏化课程建设研究研修班、初级中学教学改革研究研修班、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及评价研修班、中小学学生管理研究研修班、中小学体育与艺术教育课程开发研修班、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研修班、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研修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修班、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研究研修班、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政策研究研修班、乡村教育政策研究研修班、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研究研修班、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专业提升研修班、集训式孔子课堂建设研究研修班等14个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为在本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学科带头人、校长及教科研训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小学教师和校长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各团组参训人员的具体要求。具体项目及参训人员要求见附件2。
(三)分市专题研修班
2016年我市自主团培训项目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重点,重点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设置教学质量评价专题研修、班级管理专题研修、信息化素养提升专题研修3个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为一线骨干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项目及参训人员要求见附件2。
二、培训经费
1.英语教师雏雁计划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全额承担。
2.省专项高级研修班和分市专题研修班培训经费由省教师培训专项、学校和本人共同承担。省培训专项按60%资助进修经费,参训教师个人承担培训经费总额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为体现对乡村教师的支持,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省专项研修班中的乡村教师和校长的培训经费;鼓励县(区)级财政及学校全额承担分市专题研修班中的乡村教师和校长的培训经费。
3.省级财政对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出国,资助经费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海外培训工作,要做好区域内教师海外培训的顶层规划,有计划逐年派出,提高教师海外培训的实效。培训结束后,各地要组织培训学员在一定范围内汇报推广培训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为本地基础教育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服务。
2.各地各校要根据培训目标及学员选派要求,认真做好参训教师选派工作。根据省政府对基础教育管理者出国培训的有关规定,除省专项研修班“乡村教育政策研究”、“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研究”、“中小学名师名校长专业提升”、“集训式孔子课堂建设研究”四个管理者项目外,一律不得选派学校(单位)正职领导参加。一律不得上报公务员。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省专项研修”和“分市专题研修”两类培训中,各县区在推荐人选时乡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20%,同时注意各学段教师的合理分布;“分市专题研修”项目要向一线骨干及重点培养对象倾斜,各县(区)推荐不超过6人,市直各学校推荐不超过3人,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3.根据因公出国(境)培训有关规定,所有参训教师须经因公审批,持因公护照出境。近三年参加过出国培训的人员不予选派。
4.请各地、各校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2016年省专项研修班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和《2016年分市专题研修班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陈少石,联系电话(传真):83605334,邮箱:hajyjszc@163.com。
附件:
1.2016年淮安市英语教师雏雁计划选派人员名单
2.2016年淮安市教师出国培训项目及推荐要求
3.2016年省专项研修班推荐人选汇总表
4.2016年分市专题研修班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