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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淮创建办8号)关于在全区推广使用”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的通知
  • 2016/10/22   网管中心   关注度: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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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创建办〔2015〕8号

    关于在“志愿江苏”平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

    和志愿者的通知

    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省、市驻区各单位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特色化发展是创建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提升志愿服务工作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全区志愿服务工作跨越式发展,经省文明办立项、建设的全省志愿服务平台(现称“志愿江苏”服务平台http://www.jsvolunteer.org/)已全面投入运行,为做好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简介

    “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由省文明办统一建设、部署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平台由PC端、移动端及微信公众号三部分构成,建有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平台,为全省各级志愿服务主管部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招募注册、培训管理、供需对接、服务记录与评价、风采展示等服务。 

    二、“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

    各乡镇、各单位需自备宽带网络(建议带宽10M及以上)和工作电脑(推荐配置:内存2G,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浏览器IE8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Office 2003及以上版本,安装EXCEL);需明确专人管理维护本级账号,做好同级志愿服务平台使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志愿者及志愿组织可登陆“志愿江苏”服务平台(http://www.jsvolunteer.org/)后,自主注册,并参加相关志愿者组织和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志愿江苏”服务平台推广进度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区组织推广“志愿江苏”服务平台按照突破阶段、冲刺阶段、常规阶段进行。

    突破阶段(2016年1月15日前):确保乡镇内或行业单位内90%志愿服务组织成功注册;90%任务总数的志愿者注册登记。

    冲刺阶段(2016年1月16日一31日):确保乡镇内或行业单位内100%志愿者组织成功注册;100%任务总数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每个志愿者组织发起至少1个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人均不低于2小时。

    常规阶段(2016年3月5日前):确保乡镇内或行业单位内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人数有增无减,每个志愿者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项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人均每月增长不少于2小时。

    任务数:1.志愿者组织数。各乡镇志愿者组织注册数10个以上;区直各单位成立志愿者组织,注册总数不低于下属企事业单位数量。2.志愿者人数。乡镇按不低于常住人口数量的15%作为任务数;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行业或系统内人数的90%作为任务数。

    四、其他事项

    1.全区各乡镇、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志愿江苏”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以及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系统内数据作为江苏省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注册志愿者唯一认可平台,区文明办(创建办)将按时间节点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系统内数据也将作为今后全区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全区各乡镇、单位要明确专人为联络员,负责“志愿江苏”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及时登录系统和QQ群,了解志愿工作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动员并指导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使用“志愿江苏”服务平台。

    3.全区各乡镇、单位要充分运用“志愿江苏”服务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结合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子女、残障人员、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社区志愿服务、科技环保等方面积极策划组织富有特色、富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或项目。

    4.为做好志愿江苏平台使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各乡镇、单位接到通知后需迅速确定一位联络员,加入“文明淮安区”QQ群,群号:82371648。

    区文明办联系人:亢金彪 15396958166

    王兆军  13852252838

    附件:1、志愿组织和志愿者注册流程说明。

          2、活动发布流程说明。

                     淮安市淮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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