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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淮安区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 2016/6/14   网管中心   关注度: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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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淮委教发20167


    中共淮安区委教育工委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党组织,委属各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全区教育“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展示新时期全区教育系统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职尽责,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推进“教育强区”和“学在淮安区”品牌建设中建功立业,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种类型择优推荐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富有成效;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坚持立德树人,在素质教育、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党员和师生群众广泛赞誉。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是正式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善于学习,自觉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业务精湛,成绩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廉洁从教,师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和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为中小学校党组织,可以是学校内部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向教学一线的普通教师倾斜,适当兼顾管理、服务一线的人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行政部门党务工作人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二、推荐办法和程序

    各乡镇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负责职责范围内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荐表彰对象的确定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1.民主推荐。各乡镇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遴选公示。区委教育工委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集体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含推荐市委教育工委表彰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4.公开表彰。公示结束,在市委教育工委表彰之后,区委教育工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公开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各乡镇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党组织要普遍开展一次党内表彰活动,把评比表彰过程作为树立典型、推广典型的过程,作为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3. 各乡镇教育总支,区直(民办)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务必于612日下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纸质和电子)报区教育局党建办:(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各一份);(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

    联系人:陆恒树  张代成

      话:85936198

      箱:zdc7791@163.com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123

    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6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6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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