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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16/6/14   网管中心   关注度: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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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 江苏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苏社发〔2016〕4 号关于做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树立一批职业教育领域先进典型,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6〕18 号)精神和要求,经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同意,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 1.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推荐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评审小组成员,按评 ─ 2 ─ 选条件批准推荐上报名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中华职教社、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 2.成立推荐工作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全省各地申报推荐的候选材料,向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上报的推荐候选名单。评审小组由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相关部门、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省教科院职教研究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3.省中华职教社和省职教学会秘书处负责推荐的具体组织工作,并将经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本省推荐候选名单的相关材料上报中华职教社评选办公室。二、评选范围、推荐条件及名额 1.评选范围。全省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院校长和教师,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以及支持资助职业教育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 2.推荐条件。按照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6〕18 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的“杰出校长”和“杰出教师”人选需将个人的思想品德、示范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3.名额分配。按照(社发〔2016〕18 号)关于我省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 5 个的要求,各校可在优秀学校、杰出校长、杰出教师奖奖项中申报 1 个,可根据优秀理论研究奖的评选条件,在本市或全省范围内推荐候选人。推荐名单报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处。 ─ 3 ─ 三、推荐工作要求及程序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时间紧,标准要求高,各校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参评。 1.各校推荐工作应注意群众性、民主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申报工作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我省推荐的有限名额申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少报或不报。 3.各校已在中华职业教育社开展的前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奖者不再推荐。 4.推荐工作采用个人(单位)申报与组织考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符合评选条件学校向主管部门、市教育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和备查材料(见附件),各地在广泛听取意见后(“杰出教师”的推荐要征求当地职教教研机构意见)确定推荐名单。请主管部门、市教育局、人社局,严格审核,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加盖公章。 5.各校申报优秀学校、杰出校长、杰出教师、优秀理论研究奖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和备查材料须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前,发送至省中华职教社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6.省推荐工作评审小组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经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方式评选出推荐候选初审名单。初审名单在江苏职教网和江苏省职教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 4 ─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名单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向中华职教社评选办公室推荐的正式名单。评选推荐工作联系方式:江苏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秘书处联系人:濮 华 电 话:025-83167136 联系人:孙 凌 电 话:025-83167036(带传真)邮 箱:jszhzjs@126.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30 号宁海大厦 2028 房间邮 编:210024 附件: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6〕18 号)江苏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 5 ─ 附 件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抄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市教育局、各市人社局江苏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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