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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行2015年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的通知
  • 2016/3/24   网管中心   关注度: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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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处、室:

    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年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54—20163月在校工作、学习的师生;近2年已经被评为感动校园人物的,不再作为候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为学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2.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3.工作兢兢业业,学习勤奋刻苦,事迹感人的。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集体讨论评议,并确定人选,各全日制教学部在本部门推荐3名个人,其它部门可在本部门或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个人;

    2.各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词,有关人员要对相关文字材料仔细斟酌,严格把关。

    四、评选程序

    1.各部门在4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通过OA系统发给李忠民,421日汇总并公布各部门推荐情况;

    2421—430日,全校范围内宣传候选人事迹,并组织全体师生投票;学校根据投票情况初步确定人选,由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最终人选;

    35月初召开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选票中抽出投票幸运奖。

    推荐样表附后

    校长室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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