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发〔2015〕166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开创全区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推荐活动的范围为各乡镇、区直(民办)各学校直接从事或参与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以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分别推荐1名同志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各单位被推荐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任劳任怨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且成绩突出;
2.工作主动积极,善于沟通,善于总结,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各类助学金发放方面,个人无违规违纪问题,无不良举报;
4.能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资助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三、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推荐对象须填写《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至区教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电子稿发至54621757@qq.com邮箱。
联 系 人:严建军
联系电话:0517-85101298
附件: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
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从事学生资助 管理工作年限 | |
先进 事迹 简介 (由 所在 单位 填写, 500字 左右, 不够 可附 页) | |
乡镇、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