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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 2015/12/2   网管中心   关注度: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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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发〔2015〕166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开创全区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推荐活动的范围为各乡镇、区直(民办)各学校直接从事或参与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以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分别推荐1名同志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各单位被推荐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


    1.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程序,任劳任怨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且成绩突出;

    2.工作主动积极,善于沟通,善于总结,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各类助学金发放方面,个人无违规违纪问题,无不良举报;

    4.能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资助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三、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推荐对象须填写《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至区教育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电子稿发至54621757@qq.com邮箱。

    联 系 人:严建军

    联系电话:0517-85101298

    附件: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

    淮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职务

    从事学生资助

    管理工作年限

    先进

    事迹

    简介

    (由

    所在

    单位

    填写,

    500

    左右,

    不够

    可附

    页)

    乡镇、学校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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