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发〔2015〕130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
评奖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
评奖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地方文化,以优秀作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淮安籍散文大家袁鹰先生本人同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次“袁鹰作文奖”评选,每两年举办一次“袁鹰文学奖”评选。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评奖办法如下:
一、评奖对象
“袁鹰作文奖”面向全区在校中小学生,“袁鹰文学奖”面向全区文学爱好者(含淮安区籍在外人士)和在我区工作或生活人士。
二、稿件要求与申报事项
1.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鼓励彰显地方风土人情,反映新时期淮安精神,展现淮安区人民创新创业创优风采的优秀作品。
2.参评“袁鹰作文奖”作品体裁不限,参赛个人提交作品限1篇。参评“袁鹰文学奖”作品体裁分小说(含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四个类别,参赛作者每个类别均可提交1篇作品。参评作品已发表、已获奖或未发表的均可(已发表、已获奖的限2000年以来至征稿截止日期间的作品)。
3.参评“袁鹰作文奖”的作品由学校集中组织申报,参评“袁鹰文学奖”的作品由个人申报(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视为集体作品,申报人必须取得合作者的书面授权书方可申报)。作品申报一篇(部)一表(申报表见附件)。
4.已公开发表、已获奖的作品需提供作品复印件一式两份(如系参评图书需提供图书2部,若获奖作品须同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其他未公开发表和未获奖作品均需用A4纸打印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为仿宋四号,行间距为24磅。
5.参评“袁鹰作文奖”的作品纸质稿和申报表寄至:淮安区“袁鹰作文奖”评选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永怀路6号淮安区教育局),邮编:223200;联系电话:0517-85936615;作品电子稿发送邮箱:haqyyzwj@126.com。
6.参评“袁鹰文学奖”的作品纸质稿和申报表寄至:淮安区“袁鹰文学奖”评选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141号区人民政府院内淮安区文联),邮编:223200;联系电话:0517-85915903;作品电子稿发送邮箱:haqyywxj@126.com。
7.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评奖办法
1.评奖机构。“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评选工作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大赛组委会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袁鹰作文奖”评选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袁鹰文学奖”评选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文联。分别成立“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专家评审组。
2.奖项设置。“袁鹰作文奖”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业学校)三个组别,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鼓励奖:金奖作品小学组设20个、初中组设10个、高中组设10个,银奖作品小学组设60个、初中组设30个、高中组设30个,铜奖作品小学组设120个、初中组设60个、高中组设60个,奖次名额宁缺毋滥、唯优是举,获奖者获颁荣誉证书和纪念品;鼓励奖名额不超过100人,获奖者获颁荣誉证书。获金奖、银奖、铜奖学生的辅导老师获颁辅导奖(以最高奖项为准,每篇作品限评一个辅导奖)。“袁鹰文学奖”设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四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5篇(部),获奖者获颁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金。
3.评奖程序。专家评审组成员分类评审作品,按照既定的奖次名额,产生“袁鹰作文奖”入围作品,不超过500篇;产生“袁鹰文学奖”提名作品,每个奖项不超过10篇(部)。“袁鹰作文奖”入围作品作者进行现场写作,“袁鹰文学奖”提名作品进入终评程序。专家评审组按计分权重评出“袁鹰作文奖”获奖作品不超过400篇(参赛作品评分占50%、现场写作评分占50%),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袁鹰文学奖”获奖作品不超过20篇(部)。评奖结果经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发布,同时公布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参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视为同意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出版权和发表权。
3.参评“袁鹰文学奖”的作品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政府或文联、作协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授予“‘袁鹰文学奖’特别奖”荣誉称号,不占用奖项名额。
4.对反映作品存在抄袭、剽窃,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撤消获奖资格,追回荣誉证书、纪念品或奖金,并取消再次参评“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资格。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 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
组委会成员名单
2. 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作品申报表
3. 淮安区首届“袁鹰文学奖”作品申报表
附件1:
淮安区首届“袁鹰作文奖”“袁鹰文学奖”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胡金浪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克勤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咸 勇 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唐 婷 区财政局局长
黄迎明 区文广新局党委书记
傅振举 区文联主席
王 玲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组委会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负责大赛组织工作,“袁鹰作文奖”评选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咸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鹰文学奖”评选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文联,傅振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