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报材料及时间
1.《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并以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k5936192@163.com;
2.每位申报人选推荐材料:
(1)《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不得改变版式;
(2)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承担教改课题的立项与结题报告及反映推广价值等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3)正式出版、发表或获奖的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知网上查询情况,并附在该篇论文前面),优秀教案1份(供评审鉴定用)。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年度考核表、能够证明个人教育教学实绩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各单位逐件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第(2)(3)(4)项,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打印、复印,用文件袋装好后,贴上《推荐人选材料目录》(见附件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为复印件(证明除外)
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上报时间
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7日将上述各项材料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城区学校3月23日-24日、渠南片学校3月25日、渠北片学校3月26日、运西片学校3月27日)
联系人:皮章香 电话:85936192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坛新秀”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积极鼓励青年教师申报。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评选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淮安市中小学、中职校学科(专业)目录
2.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和管理办法
3.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4.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5.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汇总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发
附件1:
淮安市中小学、中职校学科(专业)目录
一、幼儿园(1门):
学前教育
二、小学(10门):
品德与生活(社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
三、初中(14门)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心理健康教育
四、高中(15门)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职(10类)
农林牧渔类、能源化工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轻纺交通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艺体教育类
附件2:
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和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区级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教、职教、进修学校、民办学校)的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小学、
幼儿园教师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拥有相应教师资格;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近3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及以上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德育工作: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2年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团委等德育工作经历,积累了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有指导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等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实绩。
3.教学工作: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实绩好,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参加工作以来,承担过学校或乡镇及以上公开课教学任务两次以上,或在学校或乡镇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4.科研工作: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比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论文2篇。
三、职责和待遇
1.应履行的职责: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区教育局“五条禁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争做学生喜欢的教师。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科学制定并落实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年至少精读2本教育名著、1本学科教学专著,并能运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三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
(4)积极承担示范课、研讨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校际)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任期内积极参加送教下乡或帮教活动。
2.教坛新秀待遇:
(1)区教育局将为教坛新秀组织系统培训和外出学习。
(2)具有申报区级骨干教师和市级教坛新秀的资格。
四、管理办法
(一)教坛新秀的日常管理和履行职责情况,由各学校负责考核,其工作实绩和考核情况均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不搞终身制,每届任期三年,每三年评选一次。
(三)教坛新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不再享受其待遇:
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2.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职责的;
3.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的;
4.任期内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淮安区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并经查实的。
附件3:
编 号:
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学校(单位): 姓 名:
任教年级和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序号 | 项 目 | 份数 | 备 注 |
1 | 申报表 | 3 | A4纸正反打印 不得改变版式 |
2 |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 1 | 装订成1册 (请自行做封面目录) |
3 | 供鉴定论文(2篇)、教案(1份) | 1 |
4 | 其他证明材料 | 1 |
附件4:
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
申 报 表
单 位
姓 名
任 教 年 级
任 教 学 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淮 安 区 教 育 局 制
填 表说 明
1.本表供淮安区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使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准确,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3.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被推荐人选经评审通过后,本表1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2份分别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和个人保存。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教龄 | | 学历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所在 单位 | | 现任 职务 | |
个人 简历 | |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 |
自 我 总 结 | |
自 我 总 结 (不 超 过 800 字) | |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自我总结”主要是总结近3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效果、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支教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业绩。如内容较多填不下的,可另附页于此页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