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大淮安学院 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报道
>> 正文内容
- 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 2008/9/3 网管中心 关注度:752
-
-
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淮政发〔2008〕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精神,加快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努力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发展全市职业教育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富民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具有淮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培养面向淮安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加快“五大建设”、构建和谐淮安服务。
2.目标任务
——优化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十一五”期间,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到2010年,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职业学校由现在的38所调整至20所左右。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三星级标准,其中市属重点职业学校、县(区)职教中心均通过省四星级评估,并力争有4~6所学校成为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专任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65%;专业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创建30个以上省级示范专业;课程改革有明显突破,创建省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4所、实验点15个;建成15个规模较大、水平较高、资源共享、起示范作用的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四级以上职业资格比例达90%以上,就业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60%,本地就业率—2—达60%。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尤其是市、县(区)工业园区输送1.2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6万人,“两后生”培训率达100%;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0万人次,开展农民创业培训1万人次;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工程,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其中技师1000人,高级工2000人;开展城市职工失业人员转岗再就业培训3万人,开展“4050”人员培训1.5万人,开展新市民培训和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次。到“十一五”末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5个省级、25个市级、50个县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二、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3.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建设。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在市内起骨干和示范辐射作用的职业学校。支持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淮阴商业学校、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体育运动学校创建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各县(区)集中力量重点办好一所职教中心,把县(区)职教中心建设与县中建设摆在同等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升基础能力,使之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社区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4.加强示范专业建设。面向IT、特钢、盐化工新材料三大千亿元级产业和化工、机械、纺织、冶金、烟草、医药、餐饮、旅游等产业,规划好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职业学校的专业结构,建设一批示范专业。职业学校要结合自身优势,创建一批贴近地方产业、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专业、品牌专业,通过专业建设推动职业学校的内涵建设,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到2010年,全市要建成一批信息技术、化工技术、机械制造、现代农业、医药卫生、旅游服务等方面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
5.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改善职业学校的实训条件,以骨干示范专业为基础,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学校资金配套、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建成一批能够资源共享,集教学、实习、生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实训基地,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体系,满足学生校内学习期间专业技能操作训练的需求,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养和学历层次。实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加快培养一批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积极开展以专业课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年组织教师开展专业技能比武。制定和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引进、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鼓励实践性较强的教师取得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办法,实行分类单独评审。重视管理干部的培养。职业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的7%以上。三、深化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7.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分级管理、县(区)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以人事和分配制度为重点的学校内部改革,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激发学校的内生动力。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引民间资本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探索公办民营的运行机制,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鼓励职业学校与高校开展联合办学、课题互动、产品研发等形式的合作,与西部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开拓教育市场。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探索完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制定鼓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努力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
8.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化课程改革,发挥职业教育教科研先导作用,开发一批体现专业和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大力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及科研单位合作,加强产教结合,形成校企合一的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所有专业都要建立对口、稳定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基地。采用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开展技能竞赛和创新大赛,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9.深化职教招生制度改革。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招生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将招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改进完善招生办法,试行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分块同步招生,控制少数地方和部分学校普通高中规模过度扩大。进一步规范招生市场,积极推进跨区域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四、服务地方经济,着力打造淮安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10.开展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训。职业教育要为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服务。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本地技能型人才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并根据地方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扩大“订单式”培养规模,实现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一体化。每所职业院校都要引进一户企业,在校内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每一个专业都要在市内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实训、实习基地。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首先选择本地企业,积极引导学生在本地就业创业。着力打造淮安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11.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地要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统筹职业院校、成人学校的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县(区)职教中心为龙头、农村职业学校为骨干、乡镇成人教育中心为主体,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发培训项目,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掌握一技之长。
12.开展现代农民教育培训。策应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辐射功能,结合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校,在农民中普遍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致富本领;实施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对农民开展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13.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企业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更多的高级工和技师。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特别是职业院校、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要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和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增加经费投入,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1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制定职业院校学生生均经费标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实行项目管理,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按每年人均0.5元以上,由各县(区)政府筹措和统筹安排。城市按人口每人每年1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市民教育培训。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市政府每年预算内安排3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建设及师资培训等。各县(区)政府都要安排相应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方职业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以及现代农民教育培训。
15.拓宽经费筹措渠道。企业应按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市、县(区)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部分,用于发展本地区职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凡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对职业教育的捐赠支出,可依法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入要全额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和资助贫困生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到“十一五”末,要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机制。
16.健全扶困助学制度。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政策,确保资助经费按标准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职业院校要将10%以上的学费收入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优先组织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和创业实践。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
六、强化目标责任,积极营造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利环境
1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实现淮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把职业教育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政府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规划、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强化技能培训、严格就业准入、做好技能鉴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筹措经费,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人事部门要制定政策,帮助职业学校引进紧缺人才;发改、物价、经贸、审计、工商、地税、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18.坚持就业准入。凡属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性职业(工种),必须优先录用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和省三星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9.严格考核督查。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列入市政府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列入领导任期目标,建立责任制,作为对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贯彻执行《职业教育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职业教育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职业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职业教育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大力宣传表彰。广泛深入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宣传职业教育的先进人物,宣传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出台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