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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 2015/10/19   网管中心   关注度: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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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共科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统部、处、室: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淮人社发〔2014〕124号),现组织我校教师报名。请各部门组织部门所属在职、在编教师填写《2015年度淮安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考核报名表》,将相关栏目信息填写完整正确。于2015年6月4日前将报名表发到教务处OA系统。

                                                教务处

                                            2015年5月22日

    附:关于2014年度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5]27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共科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江苏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9号)、《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办法》(淮职办〔2012〕4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淮人社发〔2014〕124号),现就我区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考核工作通知如:

    一、考核内容

    《互联网监管与网德建设教育读本》

    二、考核对象

    2015年主要完成城区教育卫生系统(含淮城)、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今年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明确专人于6月8日至6月26日,到淮安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镇淮楼东路108号,东岳庙北侧)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上报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份及电子表格,具体日程安排和报名表样式附后。报名表可从邮箱rsjzcb@126.com中下载,密码85912949。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每人80元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用原则上由单位承担,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

    五、关于考试

    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区职称办确认后,反馈给各单位,作为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证明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依据。凡未按规定报名或考试不合格的,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不予验证,不得申报、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附:1、2015年度淮安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考核报名日程安排表

    2、2015年度淮安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考核报名表

                               2015年5 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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