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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15/9/23   网管中心   关注度: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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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安〔2015〕36号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确保全区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必须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三级责任人制度,强化节前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加强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二、强化安全教育

    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自护自救常识为重点的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师生在节日期间注意交通、旅游、饮食、消防及防溺水等各方面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素养。要通过《给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形成安全教育合力。

    三、加强值班巡逻

    各校要加强“两节”期间值班护校工作,落实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并妥善处置。要特别关注那些留校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四、开展安全检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各学校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按照“严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校逐园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区安监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上报。

    9月30日下午5:00前,以乡镇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将“国庆假期值班表”和《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表》(附件2),报送局安监科。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还要做好所属学校和幼儿园本次安全大检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局安全联系人和局安监科将在节前分别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附件:

    1.《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检查表》

    2.《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表》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1:

    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检查表

    学校(幼儿园)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责任人

    整改

    时间

    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及责任制是否落实

    安全教育是否进行

    隐患排查整改

    是否到位

    点部位是否安全

    校园建筑

    楼梯通道

    交通安全 

    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

    住宿安全

    体育设施

    电力设施

    其它设施

    校园周边环境

    应急演练是否组织

    假期值班是否安排

    其  它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淮安区“中秋国庆”节前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2015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名称

    隐患部位

    隐患内容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说明:1.本表需以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学校为单位,汇总后上报;2.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四级检查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本表需经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安全联系人签字后上报局安监科。3.无安全隐患的单位也要上报。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局安全联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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