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文件
淮教育〔2015〕2号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
“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决定3月份继续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学校要提高对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抓好法制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四个落实”,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做好“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政教(德育)主任要具体抓,教职工要全员参与。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做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突出主题,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在校门口悬挂横幅,校园内张贴标语,出一至两期法制教育专题板报,利用校园广播站、橱窗和校园网进行法制及交通安全宣传等,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有条件的学校还要出一期专题校报。
四、多措并举,强化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好法制课、班队会和国旗下讲话等途径,通过动员会、宣讲会、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文艺演出、专题片观评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活动月”期间,所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要为师生作1~2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家长学校也要进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授课活动,帮助家长提高法律素质;三是开展反邪教和禁毒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反邪教和禁毒教育活动,可采用发放告家长书、组织知识测试、签名承诺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构建人文、和谐、平安的校园;四是切实做好“问题学生”教育转化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情况,抓好“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一帮一”、“手牵手”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学校于4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图片电子稿发送至dyk509@163.com邮箱。活动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人员抽查活动开展情况。
特此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