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部、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精神和年初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将2014年度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年度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度验证仍然采取教育局与人社局联合验证的方式,人社局负责继续教育公共科目验证,教育局负责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验证。验证结果将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升、工资晋级和绩效工资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处室教师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无一人漏验。
2.各部、处室须收齐《继续教育证书》进行整理、初验和登记。带齐所有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2014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表、2014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原始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送交到教务处。
3.继续教育范围指由乡镇(中心初中)及以上部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安排的继续教育培训,符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验证时必须做到三统一,即:继续教育证书填写内容、继续教育原始学时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表》统一。
4.201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达标要求为初级职称每人每年不低于48学时,中、高级职称每人每年不低于72学时,以上均含继续教育公共课24学时。
5.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继续教育培训或活动的人员,验证时要提供相关继续教育证明。对参加学历进修的人员,验证时须提供在籍学员证或本(专)科在读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员,验证时须提供准考证。对未经培训或不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证明不予认可,对因弄虚作假而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大的个人及有关单位或部门要追究相关的责任。
6.本次验证不再受理老证(红封面,大本)。请各处室、部门事前统计好需换证(含新证用完)和新办证的数量,代收好费用(证书工本费10元/本),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魏春杨老师处。
7.本次验证还将重点查验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填写,具体要求为:证书照片(钢印可不盖);证书编号(没有证书编号的暂不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填写);相关栏目填写等。
8.具有较高质量的乡镇(校)本培训(须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或图片、有考核、有总结)本年度仍作为相当于区级培训参加验证。(校本培训:师德培训20课时,教师现代教育理论及专业知识更新40课时,课堂教学能力培训20课时,时间:3月—10月)。如参加县级以上其他培训,可如实填写,并提供培训证书。
9.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验,不符合审验标准的,总学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的不予验证,也不再予以补验。
10.请各部门通知在本部门带课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并按部门收齐后安排专人录入2014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表电子稿(一式两份,见附件)
11.请各部门安排专人于4月3日(星期五)上午放学前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相关材料原件,一并交教务处魏春杨老师处。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 2014年度继续教育登记表
淮安工业中专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