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区直(民办)各学校:
为确保全区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假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校必须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三级责任人制度,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加强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二、强化安全常识教育。
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内容以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自护自救常识为重点,教育师生在节日期间注意交通、旅游、饮食、消防及防溺水等各方面的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通过《给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形成安全教育合力。
三、加强值班巡逻工作。
各校要加强国庆假期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学校安全信息畅通(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节日期间若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并妥善处置。要特别关注那些假期不能返家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校内外活动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各学校于9月28日前将国庆假期值班表报局安监科。
四、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各乡镇中小学总校和区直(民办)学校从即日起,立即组织安全工作检查,依据《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及责任体系建设排查表》,结合学校实际,按照“严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逐校进行检查,及时将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区安监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申报运行,并形成书面小结和隐患排查汇总表,于9月28日下午5:00前报送到局安监科。局安全联系人和局安监科将在节前,分别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