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办公室:
为纪念一二•九大学生运动,展示我校学生的文艺才能,激励同学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同学们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生活。校团委特举办第三届“青春飞扬 歌声嘹亮”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12月10日下午3点40分(参赛选手3点钟到会场抽签)
2.比赛地点:北校区阶梯教室
3.评分标准:(1)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能够表现青少年的精神风貌
(2)选手服饰得体,仪态大方,动作自如
(3)台风端正,舞台渲染力强
(4)作品表现完整,声情并茂,律动性强
(5)演唱流畅自如,节奏准
各项评分标准具体说明如下:(以10分为总分)
1.音乐基础:2分。即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2.艺术表现:2分。即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台纪等。
3.现场感染力:2分。即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
4.参赛态度:2分。即参赛选手的化妆与服装反映出选手对待比赛的态度。
5.综合印象:2分。即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
(评委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即为该选手的得分)
备注:1.上届一等奖选手不得参加这一届比赛。
2.各部门先自行组织预赛,机电部、电子部和信息部各报四名,综合部报六名参加校决赛名单,每部各安排一名指导老师。
3.请指导老师于12月8日之前报送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及歌曲名单并将伴奏曲拷成U盘格式交至团委吴孟哲老师处。
校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