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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 2014/11/24   网管中心   关注度: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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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教办师〔2014〕18号


    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英语教师
    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5年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59号)精神,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实施“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选拔一批中小学年轻专职英语教师赴国外培训。现就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时间
        2015年全省计划选派学员200名,其中派往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各100名。派出时间拟定在2015年5月至8月,在国外培训时间为8周。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对象范围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龄在2至5年内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学校)在岗在编专职英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出国培训的英语教师不得报名。
        选拔条件:①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工作;②专业素养优秀;③身心健康;④在江苏省范围内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且自愿在以上学校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⑤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履行培训协议(协议书样式见附件1)。
        三、选拔方法
        培训学员采取公开选拔方式产生,选拔方式为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初审并公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确定。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命题,统一组织推荐人选进行集中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培训学员。
        四、培训经费
        出国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选拔考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个人承担。
        五、选派工作安排
        1.10月25日前,各地、各校组织报名、筛选,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示。
        2.12月6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12月22日,省教育厅公布选派人员名单。
        4.2015年5月至8月中旬,学员赴境外机构培训(行前培训会议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选派优秀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教师出国培训,是江苏省提高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确保我市今年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参加培训学员的出国前集训、签证、外汇申请核销和协议签署等事宜由省教育厅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请各地、各校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汇总名册一份(样式分见附件2、3)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入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分别由教师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审核并签名盖章)报送至市教育局师资处(联系人:陈少石;传真:83605334;Email:hajyjszc@163.com)。
    附件:1.“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协议书
    2.“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申请表
    3.“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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