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淮职教研〔2014〕4号
关于做好全市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推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作用,积极推动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协调发展,努力构建一支高水平、研究型名师队伍,加快全市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的形成,经研究,市职教教研室与市职教学会将共同组织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的方针,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和开展研究,有效支撑教育方式的全面转变,培育和形成具有本土性和原创性的学术成果,促进教育理论创新。着力于全市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科研的内涵、质量和品格,努力形成职业教育科研的特色、优势,努力增强淮安职业教育科研在省内外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本年度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同时,继续设立“课程改革、校企合作、技能培养、创新发明、创业教育和信息化建设”六个专项研究课题。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
三、课题申报者根据《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专项课题者请填写《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四、《课题指南》标明研究领域和研究要点,申请者可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申报专项课题者要在《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属于哪个专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五、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课题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开题工作,否则将予以撤销。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不少于3篇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著作;其它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3篇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1篇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
六、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社会公益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当年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年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尚未结题的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本年度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本项课题。
七、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八、淮安市职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九、课题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送淮安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市直学校直接上报)。淮安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淮安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邮箱(地址:hazjjy@sina.com)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或《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课题申报汇总表》和《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各1份,以及相应的电子版(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13951477527@126.com)。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十一、课题评审费200元/个,交市职教学会。
十二、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从6月6日起至7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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