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大淮安学院 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当前位置:首页 >> 德育之窗 >> 团委(学生会)  >> 正文内容
  • 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 2014/2/24   网管中心   关注度:283
  •  
  •  
    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省职业教育表彰大会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9〕35号),现就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目前,全省共有553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近150万人,学校数和在校生规模都位居全国前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是共青团的重要工作对象。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是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地方、学校各级团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性任务。
      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是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更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组织肩负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职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多数毕业后将直接跨入社会,成为产业大军的重要成员。他们是否具备健康、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素质,直接关系到未来产业大军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我省实现更高层次小康社会的发展全局;他们是否在内心认同党的领导、认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直接关系到能否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亟待加强。团的组织不健全、团干部配备不到位、团员意识不强、团的工作不够活跃等问题在有些地方和一些学校还比较突出,团组织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共青团工作。
      二、准确把握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根本任务功能和中职学生的根本利益诉求设计工作的切入点,把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培养具有“创业创新创优”新江苏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作贡献。
      中等职业学校团组织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帮助学生提高适应职业发展的专业能力。团组织要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为切入点,把帮助学生了解市场经济、了解社会生活及其发展趋势与帮助他们增强自信心结合起来。要用与专业相关的成功就业创业案例激励学生,帮助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趋势,看清职业发展前景,激发学习成才的内在动力。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学生的学习信念,形成良好的学习风尚。要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和创业实践等活动,促进中职学生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组织必须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注意把开展普遍性教育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校园文化、专业文化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在普遍性教育中,要强调精神追求,让学生认识到实现自身价值、得到社会认可,关键是要有一定的技能特长、健全的人格品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必要的社会责任感。在运用典型开展教育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从优秀校友、普通劳动者等身边的先进人物中挖掘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激发学生学习典型的动力。在文化育人工作中,要注意实现思想性、娱乐性和时代性的有机结合,为中职学生提供更多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生活和职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要引导广大中职学生传承团结友爱美德,弘扬互帮互助精神。要大力开展济困助学、勤工助学等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帮助学生培养适应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技能。团组织要通过组织学生参与组织生活、开展公民教育等实践活动和接受专门培训,培养他们沟通、表达、交流以及组织、协调等社会化技能。要切实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和班团组织建设,吸引、凝聚学生通过组织参与来增加与人、与社会的接触。要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表现自己、与人合作、熟悉社会。要围绕表达能力、沟通技巧、礼仪文化、职业规划等内容,精心策划、组织各类培训活动。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主动适应社会,积极面对挑战。
      帮助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逐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以帮助学生理性、全面地认识社会现象为切入点,把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理论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社会观察引导结合起来。要找准中职学生思想意识的关键点,引导学生始终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要把握中职学生认知、意识、信念、情感形成的一般规律,科学选择使用教育引导的方式方法,增强学生思想教育的实效性;要在注重真理本身魅力的同时,注重感情、信任、友谊在真理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运用情感、时尚、艺术的力量传播重要思想准则;要通过引导学生了解感受家乡、所在地区、所在行业变化发展的实际,培养他们对党、对社会主义更加清晰的认识,强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三、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团组织。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团组织,定期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团员人数超过30人的学校应建立团的总支委员会,超过100人的应建立团的委员会。各专业、班级应相应建立团组织。学校寄宿生超过100人,学生社团超过10人,同一单位实习的同校学生超过5人都应建立团组织。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当地团市委和市教育局指导下分批分类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的团组织必须独立设置,独立开展工作,不得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学校其他部门。已经将团组织机构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的学校,必须采取措施纠正。
      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在2000人以内的,校级团组织应至少配备专职书记1人,兼职团干部1-2人;在校生人数在2000-5000人的,校级团组织应至少配备专职书记1人,专职或兼职副书记1人,专职团干部1人;在校生人数超过5000人的,校级团组织应至少配备专职正、副书记2人及以上,专职团干部1人,兼职团干部1人。学校团委(总支)书记为学校中层正职,团委(总支)副书记为中层副职,团委(总支)书记应参加校务会议;团委(总支)书记应从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热爱青年工作、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社会阅历、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的青年党团员教师或干部中选用。专职团干部的编制要统一列入学校行政编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团干部待遇,保证兼职团干部有必要的时间开展团的工作,每周工作日内从事团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总工作量的一半。各团市委和市教育局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团干部的培训力度,各市要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团干部学习班,分期分批对中等职业学校团干部培训一遍。
      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规范程序,积极开展团员发展工作。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实际,面向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学生团校建设,健全和完善团员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认真做好团员登记、注册、统计工作,促进团员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探索依托实习单位团组织加强对校外实习团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配合党组织办好学生业余党校,严格推优程序,加大推优力度。
      加强团支部基层活动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团委(总支)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基层团支部的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团支部活动建设。要把健康向上,受学生欢迎,有深入影响的品牌活动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载体,长期坚持。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等活动,在青年学生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要广泛开展青年志愿服务、18岁成人仪式教育等活动,增强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倡导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道德风范;要努力开展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团结带领青年学生为建设我省更高层次小康社会发挥作用。
      加强学生组织和工作阵地建设。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应按照《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每一至两年举行一次,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学生会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在学校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团报团刊、校园网、校广播站、校电视台、黑板报、学生活动中心等是中等职业学校团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努力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扩大团的影响。
      四、加强和改进对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中职学校共青团工作。学校党委(总支)要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带动团的建设和工作。学校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名同志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班子每个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团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
      加强上级团组织协管考核。中等职业学校团的组织关系主要是隶属于县(市、区)团委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团工委,少数是隶属于团市委。有关团组织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团工作的协管考核,每年第一季度汇总一次考核情况并上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地方各级团组织要把更多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和工作载体向中等职业学校倾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共青团工作作为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体系。要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共青团工作示范校认定和经验推广工作。
      建立日常工作经费保障。苏南地区的学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30元,苏中地区的学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5元,苏北地区的学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学校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0年1月21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