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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2008年度申报工作安排的函
  • 2008/4/9   网管中心   关注度: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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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2008年度申报工作安排的函

    苏教评院函〔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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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的通知》(苏教职〔2007〕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08〕1号),我院从2008年3月起接受三星级、四星级职业学校的评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辖区内符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实施办法》中三星级、四星级申报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在以下时间段向我院提出评估申请:上半年3月17日起,3月31日截止;下半年9月15日起,9月29日截止。请各市做好通盘规划工作,已列入国家示范学校建设规划并已享有专项建设费的学校原则上要率先参评。

      二、申报资料

      申报学校需提供如下资料(表式可从江苏教育评估网下载):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申报表》及电子版(电子信箱jsxjzx2008@163.com)各1份, 经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市于3月31日前将全年参评学校申报表集中寄送我院。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自评表》一式3份,经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于4月底前寄送我院,下半年评估的于9月底前寄达。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基本状态数据》按要求进入江苏教育评估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评估”栏目相关接口录入数据,开通时间将在材料评审后网上通知。

      三、评估安排

      1.材料评审与信息反馈:上半年为 2008年4月1日─15日,下半年为2008年10月1日─15日。

      2.现场考察总体安排:上半年5月下旬开始,下半年11月上旬开始。学校数量较多则分批进行。

      四、组织要求

      1. 各地要指导参评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手册》进行创建、自评、迎评等工作,对评估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全面、具体。

      2. 要明确要求学校正确处理材料整理与以评促建的关系,简化迎评资料。除必要的汇总、统计、分析材料外,一律不要复制、不要分类整理、不要集中存放。相关资料只须按管理常态存放并编制资料索引备查即可。

      3.加强评估纪律的宣传,做到不弄虚作假、不私访评估专家、不超标接待、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五不”纪律在时间上适用于评前、评中、评后所有工作时段。

      五、其他事项

      1.星级评估的具体工作将在3月中旬我院与厅职社处召开的参评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会议上全面部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估收费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在提交《自评表》时一并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户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开户行:农北西分;账号:03332113601040006248。专家评估费由我院按标准统一支付,学校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专家评估费用。

      3.本评估联系人:李峻峰 ,办公电话025-83335277,传真025-83335270(自动),电子信箱jsxjzx2008@163.com,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邮编210024。

      4. 举报监督电话:025-83335268。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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