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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行2011年度感动校园人物(集体)评选的通知
  • 2012/2/29   网管中心   关注度: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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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行2011年度感动校园人物(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部、处、室:
    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年度感动校园人物(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11年1月—2012年3月在校工作、学习的师生;近2年已经被评为感动校园人物(集体),不再作为候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为学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2.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3.工作兢兢业业,学习勤奋刻苦,事迹感人的。
    三、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集体讨论评议,并确定人选,各全日制教学部在本部门推荐3-5名个人或集体,其它部门可在本部门或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个人或集体;
    2.各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词,有关人员要对相关文字材料仔细斟酌,严格把关。
    四、评选程序
    1.各部门在3月20日前将候选人(集体)推荐表通过OA系统发给李忠民,3月21日汇总并公布各部门推荐情况;
    2.3月21日—4月10日,全校范围内宣传候选人(集体)事迹,并组织全体师生投票;
    3.5月初召开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选票中抽出投票幸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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