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创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明确全区64个创建单位的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 区创建办要求全区各创建职能部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搞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要准备好省级文明城市复审迎检现场,加大宣传力度。区创建办要抓好“面”,各创建责任部门要抓好“线”,各乡镇以及经济开发区要抓好“块”,所有机关部门、行业单位、村(居)社区都要抓好“点”,确保创建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沈凤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