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须知
一、集中培训时间安排
(1)汽车维修班:2月14日-15日 3月5日---6日 4月9日—10日
5月14日-15日 6月25日-26日
(2)计算机应用班、机电技术班:
2月14日-15日 3月12日-13日 4月16日-17日
5月21日-22日 6月25日-26日
二、培训要求及管理办法
1.所有学员须按时参加培训,参加考核,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培训的,应向班主任请假,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培训部批准备案;
2.所有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3.学员注册报到后建立学员档案,按所选专业进行编班,参加专业技能培训;
4.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经劳动和教育部门考核鉴定,发给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和毕业证书;
5.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发放奖学金、通报表扬及优先推荐就业等形式的奖励;
6.对因表现差导致和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学校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7.对于按时按规定到学校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按月按实发放生活补助费,除去两天食宿费80元,每人每月270元,每年十个月。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学员,以实际参加培训的月份为准,发放当月生活费;
8.对于学汽驾的学员,学校只承担C1照培训费,其余相关费用(如进场费、补考费等)由学员自己承担;
9.为了保证汽驾学员的培训效果,凡参加汽驾培训的学员,每人交纳1000元保证金,毕业时统一归还。
10.对于参加开放大专、本科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但是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楚州职教中心 培训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