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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部分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入学资格校验及相关学历信息清理的实施方案
  • 2010/12/24   网管中心   关注度: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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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部分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
    入学资格校验及相关学历信息清理的实施方案
    2009年9月28日,中央电大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校验有关事项的通知》(电校招[2009]12号),我校招生办公室向全省电大系统转发了该文件。此项工作涉及到八千多名本科在籍学生的入学资格问题(其中一千多名学生按原学习进程,应于2010年秋季毕业),以及两千多名学生虽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尚未完成网上电子注册。
    我省电大涉及入学资格校验的学生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且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维护电大开放教育声誉和学校稳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根据中央电大文件中对入学资格校验工作的要求与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电大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立即安排此项校验工作,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妥善处理好学生思想上产生的情绪,认真细致地落实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承诺等制度,共同顺利、圆满地完成此次校验认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需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在校学生相关安排1、所有要求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在校学生(包括2009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需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学生,名单另发,下同)学籍保留至2013年6月30日。
    2.继续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和入学资格校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电大教〔2009〕8号印发)精神,做好此类学生的入学资格校验工作。
    3.此类学生的入学资格校验工作,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未通过入学资格校验的学生,即使课程成绩达到本科毕业要求,也不能进行毕业审核及颁发毕业证书。
    (1)2013年6月30日前仍未通过相关校验的学生,取消本科学籍。
    (2)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相关校验并达到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要求的学生:
    ①不受专科毕业时间的限制,可按时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②已超过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且毕业证书由中央电大单独颁发(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证书仍由中央电大与普通高校共同颁发)。
    (3)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相关校验但未达到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要求的学生:
    ①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可在学籍有效期内继续本科学习;
    ②超过学籍有效期的学生,须取消本科学籍。
    (二)需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毕业学生相关安排
    1.要求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毕业学生(名单另发),中央电大保留其毕业资格至2013年6月30日。在此之前,继续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新生基本信息更正和入学资格校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电大教〔2009〕8号)的精神,做好入学资格校验工作。
    2.不具备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资格的毕业生,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交回本科毕业证书,中央电大恢复其本科学籍。如学生于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入学资格校验,可重新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届时仍未按时通过资格校验的,取消本科毕业资格和学籍。
    三、工作安排及工作流程
    考虑到我校需要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学生数量大、情况复杂、工作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分批、分阶段地完成入学资格校验工作。
    (一)首批校验与认证安排
    1、.2010年12月10日前,由省校开放教育教务处学籍科以市校为单位下发“需要进行入学资格校验的学生名单”至各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同时将该名单抄送省校招生办公室。
    2、2010年12月11日至15日,由各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名单”向所属教学点收集学生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学生学号全码),交各市电大招生管理部门,同时向省校开放教育教务处学籍科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3、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17日,各市电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省校招生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各教学点专门人员开展专科证书校验及认证工作。各教学点对学生材料进行网查认证,并将查询结果按照表格(见附件)汇总后,连同网查材料、认证报告复印件上交至市校招生部门,网查材料、认证报告复印件及汇总表需经手人签字、市校盖章。
    4、201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省校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市校上报的学生网查认证材料及汇总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的电子表格交省校开放教育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清单同时报中央电大招生办公室,省校学籍科在做好相关接收记录的同时,立即开展学历信息的核对与录入(录入开放教育教务管理系统)工作,将整理完成的数据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并敦促中央电大学籍科报教育部校验与备案。
    5、经中央电大学籍科审核的数据如果出现疑问,省校学籍科将及时向省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数据。
    6.考虑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电大应尽量将原定于2010年秋季毕业和急需本科毕业资格认证的学生,安排在首批进行校验与认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本阶段的认证清理工作,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二)后期校验与认证工作
    按照中央电大文件精神,中央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接受各省级电大经过审核、确认、提交的学历信息数据,并于每年5月、11月报教育部进行校验和备案。我省电大此项工作的后期工作,在其各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与首批校验与认证工作相同。
    四、其他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江苏电大联系。
    江苏电大联系人:
    招生办公室   段英   (025)86265382
    开放教育教务处学籍科  苗凌燕   (025)86265365


    附件:原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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